用 电 协 议 书
转供电单位: 用 电 单位: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电压、用电容量 1、用电地点: 中禾商务中心 2、用电电压: 3、用电最大容量: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需停电,双方都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按中岳供电所收费标准。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