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期末考试复习(2)

2019-03-27 16:51

从价比例应纳消费税=销售额×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算应纳消费税=从价比例应纳消费税税额+从量定额应纳消费税税额

7. 某卷烟厂5月份生产并通过交易市场销售甲级卷烟1000箱,每标准箱实际售价14500

元,国家调拨价15 500元。另外有50箱作为礼品赠送给协作单位。当月移送到本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200箱,门市部实际销售150箱,每箱售价18720元(含增值税),国家核定价14000元。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150元/箱,计算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0.015×(1000+50+150)+[1.55×(1 000+50)+1.872/(1+17%)×150]×45%=858.375万元

第九章 营业税 1. 课税对象:

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及从事各种应税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章 所得税 1. 所得税特点:

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 2、税收分配的累进性? 3、税收征收的公开性? 4、税收管理的复杂性 5、税收收入的弹性

2.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2.纳税人为法人企业

3.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分离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2)、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以在我国境内,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纳税人。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按纳税义务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a.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

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基本税率:25% 4)、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

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

扣除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

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

产差价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亏损抵补: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

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弥补年限计算。 5)、某生产企业2012年产品销售收入7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产品销售

费用820万元,财务费用270万元,管理费用94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35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业务招待费列支的最高限额=7000×5‰=35(万元)

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算的业务招待费=35×60%=21(万元) 调整业务招待费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5-21=14(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7000-3000-820-270-940+14=1984(万元)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1984×25%=496(万元)

3. 个人所得税

1)、特点:

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定额定率扣除 4、按月按次计算

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然无住所,但在1个纳税年度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 个人。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依 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业户、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4)、减征加成规定:

减征规定。对稿酬所得,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

只征收70%的税额。

加成征税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税办法。对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5)、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月收入-35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800元

或=每次收入总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某居民个人×年×月取得以下所得:文学作品出版稿酬所得3000元,同时取得该作品在报刊连载稿酬所得2次,每次数1000元,计算该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

出版稿酬所得税=(3000-800)×20%×70%=308元

连载稿酬所得税=(1000+1000-800)×20%×70%=168元

某居民个人×年×月取得以下所得:从A单位一次性取得工程设计劳务所得40,000元;从B单位取得4次讲学所得,每次800元,计算该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

工程设计劳务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 或=20,000×20%+12000×30%=7,600元

讲学劳务所得税=(800×4-800)×20%=480元

某2人合伙企业×年商品销售收入60万元,销售成本35万元,销售费用5万元,附加税金1万元,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7万元(包括2位合伙人),福利经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1.225万元,核定雇用职工5人,计税工资标准2000元/人均月,列支业务招待费0.5万元。按查帐征收方式计算该合伙企业主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00-350000-50000-10000)+[(70000+12250)-2000×12×5×(1+17.5%)]-2000×12×2+(5000-600000×5‰)=97325元 应纳所得税=(97325÷2×30%-4250)×2=20697.50元 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 不含税 不超过1500部分 不超过1455部分 1500-4500部分 1455-4155部分 4500-9000部分 4155-7755部分 9000-35000部分 7755-27255部分 35000-55000部分 27255-41255部分 55000-80000部分 41255-57505部分 80000以上部分 57505以上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 不含税 不超过15000部分 不超过14250部分 15000-30000部分 14250-27750部分 30000-60000部分 27750-51750部分 60000-100000部分 51750-79750部分 100000以上部分 79750以上部分

税率 3% 10% 20% 25% 30% 35% 45% 速算扣除数 0 105 555 1055 2755 5505 13505 税率 5% 10% 20% 30% 35% 速算扣除数 0 750 3750 9750 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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