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情况下,上一级街道(区)老年大学(学校)应对社区老年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其强化建设完善规范管理。这是因为,上一级街道(区)老年大学(学校)历史相对长,其办学力量,办学经验相对多,操作性规范已经基本形成,上一级街道(区)老年大学(学校)实际已经成为社区老年学校的“示范性学校”[7]。但是街道(区)老年大学并非职能部门,不能承担管理社区老年学校的职责。
因此,在目前情况下,社区老年教育乃至社区老年学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狭义性的教育形式和组织,其管理体制在宏观上,可以由党政领导组织教育、文化、老龄、老干和老年大学等部门和单位,形成“齐抓共管”模式。街道一级行政组织在对社区老年教育的管理中应起“主要协调者”的作用,协调各部门对社区老年教育的业务管理、经费投入、制度建设等。社区则是办学单位,主要负责对社区老年教育和老年学校教育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这样它不仅符合老年教育发展的需要,还符合社区教育发展,终身教育发展,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区发展的需要。
(二)加大对社区老年教育的政策和投入机制
社区老年教育的制度和政策保障是指针对社区老年学校以及多种社区老年教育形式,由相关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对于社区老年教育而一言,目前国家相关政策确实存在缺位问题。如探讨多年的《老年教育法》还未能颁布,各地方更没有正式的《社区老年教育规则》的出台。在微观层面上甚至是空白的。我们认为,社区老年教育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的重点应该放在操作和监督两个层面上。在操作层面上要拟定《社区老年教育规则》和《社区老年学校教育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社区老年教育组织形式的界定,明确主办单位的职责,发展规划、目标以及领导体制等等。在监督层面上要研究《社区老年教育监督、评估制度》,涵盖监督组织、监督内容、监督职权以及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结果公示等制度。
从实证调查看,大中城市的市、区两级老年大学经费基本上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期划拨、逐年增长。但对街道、乡镇和村居委会老年学校的教育经费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一是街道经费紧张,没有多余资金划拨给这一块;二是社区老年教育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制定的政策和措施。如上海已经出台文件规定“要将
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成人教育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县区要按照每个老人每年一元的标准落实老年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社区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要建立分级负责的“老年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8]。中央财政应对老年教育有一定比例的投入,地方财政对社区老年教育的拨款额度可按照每人年均最低经费拨给,作为起步,以后逐年增加。
此外,建议各地设立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基金,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资助和援助社区老年教育;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离退休职工的学习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在国家发行的彩票收益当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植社区老年教育事业。
(三)教学形式和手段多样化
1、社区老年学校教育
社区老年教育的主要形式还是社区老年学校教育。而且经过实证分析发现,从学习效果方面考虑,老年人还是倾向于选择社区老年学校进行学习。但社区老年学校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其基本设施、教学形式、教学内容、都需要在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要加强社区资源的有效利用,采取长短班,正常班与晚班、假日班相交替、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有效利用现有场地和教学资源。更要整合社区中的图书馆、博物馆及社区网络等资源和技术,为老年教育所用。
社区老年学校的授课时间和教材配备都是社区老年学校建设的指标。社区老年学校授课时间按安排的“频繁程度”体现教学活动的活跃程度,西部城市社区老年学校基本按周安排授课活动。并且社区老年学校使用正规教材的比例相当低,东、中、西部城市使用比例分别为11.5%、7.9%和3.7%,总体上看大部分社区老年学校的教学只有讲课提纲,社区老年学校教育的“教材建设”问题函待解决。
2.居家入户教育
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研究课题的调查数据显示,社区老年学校学员的年龄结构呈现出这样的特点:59岁及以下的准老年人占35.96%;60-69岁的老年人占44.76%;70-79岁的老年人占17.51%;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占1.7了%。数据表明,社区老年学校学员的年龄主要分布在60-69岁这个年龄段。即低龄老人是
社区老年学校学员构成的主要群体。因此高龄老人以及一些由于身体条件和其他各方面的原因无法进入社区老年学校学习者的教育权利则无法保障,社区老年学校的涵盖面并不完整,还需要其他教育形式补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转变,许多家庭有了居家入户,上门提供教育服务等多种社区老年教育形式的需求,且上海、南京等发达城市中己经在初步尝试这种教育形式,发展势头良好。
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医护看管都存在上门服务的方式,社区老年教育也可以尝试居家入户教育的形式,上门提供老年人所需的各种教育服务。这种方式在时间和内容的安排上更为灵活,也能有效地解决部分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社区中,组织志愿服务小分队,包括青年志愿者和部分低龄老人,进入社区居民家中为无法接受社区学校教育的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也可以采取街道办与家政公司协作的方式,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进行有偿教育服务。这种居家入户的形式有相当大的市场前景,若发展成型必能带动老龄产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
(四)教育内容的拓展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变化,在开设多种颐养康乐型为主的课程的基础上,社区老年教育的课程和教育内容应该逐步向应用技能型发展,增加新技术应用的教育、世界发展以及新的思想观念的教育,增进老年人对新生事物和社会发展变化的了解,促进“继续社会化”或“再社会化”的完成。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社区老年教育应当根据老年学员需求的层次性,设置专业,安排课程,组织教学。老年人的学习需求有两种,一种是“感受性需求”,它是老年人直接感受到的需要;另一种为“本质性需求”,它未被老年人所体验,但是,为了老年人生命质量的提高,这些课程是老年人应当学习的。除文化艺术课程的学习外,正确对待生与死的“生命教育”如今也被提出为老年人的本质性需要。通过正规、正式学校课程的设置,以及讲座、短期培训,会谈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和重视生死观的教育,是社区老年教育必须注重和着力发展的内容。
五、结论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发展时期,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都要求必须大力开展老年教育。观察现状,我国老年教育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尽管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