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 9.1 安全措施
9.1.1 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杆施工作业区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对水箱、灌浆灌、风筒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
9.1.2 向锚杆灌浆时,灌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止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检查。 9.1.3 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施工中。灌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9.1.4 检验锚杆锚固力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拉力机必须固定牢靠;
2 拉拔锚杆时,拉力机前方严禁站人; 3 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时,应及时卸载。 9.2 环境保护
9.2.1 钻孔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施工应按规定技术要求测定粉尘浓度。
9.2.2 钻孔及灌浆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人防尘、防护用具。 9.2.3 灌浆剩余砂浆不得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