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招标文件(3)

2019-03-27 19:38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2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风险。

▲ 具体格式见第五篇附件。

5. 优惠条件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就项目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工期等做出承诺(见附件四),该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报价

6.1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方式,报价分两部分,分别报价后计算总价。a.管线探测部分不分管线种类按项目区域类别及面积报价(含管线调查、探查和地形测量、管线点测量等);b.数据处理部分报价(包括数据建库、制图等);c.系统建设部分报价(包括GIS平台软件采购、软件开发费用和系统集成费用等)。

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见第四篇3.3硬件设备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成本、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市场风险等因素;在确保工期、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参加竞标。

6.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也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及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结合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力量、施工经验和管理水平,考虑风险因素,让利、优惠后在不低于本企业成本价及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主报出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包括了管线探测、设备采购的相关费用、软件开发、及技术指导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采用结算采用固定价格包死方式,不再调整。

6.3 投标报价一览表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6.4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6.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2 投标保证金应以汇票(包括电汇)、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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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到达招标代理公司银行账户。缴纳时间、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开标时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是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因此,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在开标前一天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换取保证金收据。

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满足下列要求,并于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中标人提交了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

7.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无息退还。 7.6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

(4)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8. 投标有效期

8.1 从投标截止日期(不含当日)算起30天内(日历天)有效。 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在投标人同意后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

8.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分别装订成册。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9.3 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

9.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9.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旁签署或盖章。

9.6 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标、商务标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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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对于投标文件,其正本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用另一个封套密封(这些直接包封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封套称为内封套),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装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两个封套再一起装入并密封在另一个外封套中。

10.2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盖章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密封章式样自行设计)。内、外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并一同提交投标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和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

1.2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人。

2.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

(3)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4)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5)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 评标委员会

1.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测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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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介绍参会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2)由纪检监察部门、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规定。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投标单位退场并出示核验证件的原件; (8)开标结束。

4. 投标文件的评审

4.1 标书启封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测绘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收据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2 初审时若发现投标方案与招标要求、交付时间等有重大偏离,或缺少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投标内容条款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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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修正、撤销或保留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技术标中出现投标报价;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6)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存在重大偏离的。

4.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5.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6.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7. 投标的评价

7.1 评标委员会除考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竞争有利性外,同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实施技术方案合理性,即投标人采用的技术措施及设备使用的合理性。

(2) 对本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通过分析投标文件中项目组织管理体系、投标技术力量以及质量保证措施,评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组织管理、质量和进度(包括进场时间及工作时间安排)的保证程度。 (3) 实施进度安排。

评标细则详见第六篇“评标原则及方法” 8. 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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