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及支撑的拆除,应符合现浇混凝土拆模时的设计强度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侧模的拆除应在能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因拆除而破坏后,方能拆除,底模的拆除,混凝土强度要求:当板小于或等于2米时,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50%,大于2米或小于等于8米时,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大于8米时,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100%;当梁小于或等于8米时,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大于8米时,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100%。
2)拆模时,要切忌用力过猛过急,拆下的周转材料要及时归类整理,并堆放此类材料的标识处;
3)定型模板,特别是组合钢模,应在拆除时逐块传递码放,不准抛掷,拆除后的钢模,必须及时清理,板面涂刷隔离剂,按规格分类对方整齐;
4)模板及支撑拆除时,应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承重部分拆除可以根据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采用跳拆方法拆模,梁下模板支撑应从跨中开始,再分别拆向两侧;
5)在上一层楼板正在浇筑施工时,下层楼板的支撑不准拆除,再下一层楼板的支撑仅可拆除一部分,跨度大于4m的梁下均应保留支撑,其间距∠3m。因此,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及时做好周转材料的准备和计划进场工作。
11、模板工程因其对钢筋工程的隐蔽、混凝土的成型质量及保证施工安全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严格按照规范相关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 相关保证措施,对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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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模板工程施工时应按照主体工程的结构特点、荷载大小、工期计划、现场条件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综合考虑所使用的模板及支撑系统是否合理。要求:
1)所使用模板及支撑系统必须保证结构和构件各部位的形状尺寸和相对位置的准确,结构节点和异型部位模板及支撑的设置,应保证不漏浆;不颈缩、不变形。
2)所选择使用的模板系统,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可以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施工荷载和侧压力;
3)模板的接缝处理要保证板缝∠1.5㎜,保证不漏浆,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构造应保证简单,装拆方便,并利用钢筋的绑扎、安装、清理,利于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利于预制空心板的及时安装;
13、模板使用的隔离剂必须是利于提高混凝土的成型质量,降低模板的工程费用,符合模板施工工艺的使用需要,对有装饰面要求的混凝土,严禁使用(油质)对表面粘结有影响的隔离剂。每件(处)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的累计面积∠400㎝2,检查数量是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不小于3件;圈梁每30m—50m抽查一次,(每处3m—5m),但不能少于3处,板每间抽查一处,但总量不少于3处。
14、模板工程支设完成后,应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向监理报送验收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入工序转换施工。
15、板底QL或梁的支模方法,可采用硬架支模技术,具体请参照公司《硬架支模工艺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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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混凝土工程应按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按GB50204-2002第7.4.3条规定:砼现场搅拌,原材料应每盘计量,作记录列入资料. 1、混凝土施工前,先完成材料的报验复试,施工机具和材料准备,钢筋工程报验和隐蔽、模板及支撑的检查验收工作、试验室配合比,并填写混凝土工程报验申请。砼现场取制试块应按GB50204-2002第7.4.1条执行。
2、混凝土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设备员到施工现场检查,核查机具和材料准备情况、材料计量设施情况、钢筋工程的主筋保护层保证情况,模板内是否已清理和洒水,路架搭设情况,了解浇筑方向和顺序,施工缝的留设及其位置,管理人员值班情况,并监督向班组技术交底,必要时,可以抽查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对自己工作岗位的交底了解情况,如计量人员、搅拌操作人员对骨料质量、用水量的标准值及控制方法。
3、在施工过程中,除应严格按规范规定施工外,还必须执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环保、承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避免因此而产生的停工现象。
4、砼的浇筑必须连续进行,确需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控制3.5小时内,为确保条基梁板的浇筑质量,必须按设备和材料供应情况,人员安排情况和所施工各部分的工程量情况,确定浇筑顺序和浇筑方向,并以此组织好路架的搭设和拆除,保证暂停施工工作的停浇时间控制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
5、基础梁板混凝土施工时,由于基础截面不大,工程量较小,要求一次浇筑成形。浇筑施工时,为避免特殊(意外)情况造成停工(如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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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噪声检查),要求浇筑顺序为先横后纵(轴线)、先远后近,施工为工作面暂停点应配合锥面坡模板的支撑,设在纵墙之间跨中1/3处,暂留施工缝处条基板内可以用堵板留设,基础梁内应用板条或钢筋堵设。 方便向上支设模板,GZ在其它位置的施工缝应留设在QL(TL)底和板顶。
7、QL的施工缝不能留在GZ处也不能留在门窗洞口兼作过梁处,施工缝应留成企口檐或直槎。TL不准在悬挑端设施工缝,其它悬挑构件如雨逢,挑檐板不准留垂直于悬挑方向的施工缝。
8、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规定:
已浇筑完混凝土,其抗强度不小于1.2N/MM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清除浮浆和松动石子及没有振捣密实的混凝土层,并用水冲净,充分湿润(无积水);浇筑混凝土前宜在施工缝处预铺3CM—5CM与混凝土同比利时例的水泥砂浆;
按GB50204-2002第7.1.1条规定结构构件的砼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天。
按规范7.2.2条要求当砼中掺有外加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按规范7.3.2条要求首盘砼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在浇注XB时,应按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0、8条要求执行。侧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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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9、对混凝土的施工过程,要填写施工记录,原材料要盘盘检查车车计量.为使于控制,可以在首盘签定后,测出标准车重,在配料斗车上用明显标志标注.但要注意,决一能因标准车的使用不计量,或计量时弄虚作假.
10、根据混凝土的施工情况,按照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置监理见证下的混凝土试块,每次取样试块应留不少于两组,每组取3块值班管理人员还应做好以下规定工作:
1)检查计量除首盘签定外,应每盘计量、作记录、列入资料; 2)检查施工搅拌时间和振捣的坍落度,每班至少两次; 3)搅拌时间和振捣情况应随时检查
11、混凝土梁板浇筑完成后,对外露砼面要适时作好成型压光和覆盖养护,防止混凝土出现收缩裂缝。混凝土表面的覆盖应在其终凝后进行,养护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进行。养护时间不少与7d,每天的养护洒水次数应使砼处在湿润状态。
12、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13、混凝土的拆模条件:
1)混凝土的侧模拆除以其表面和楞角不因拆除而破坏后,方可拆除。 2)混凝土底模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100%。 3)为了便于检查结构砼强度或拆模强度、方便安装预制预应力空心板,流水作业的插入需要,尚应留置与结构或构件相同养护条件养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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