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空调器、复印机、传真机、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一、 空调器使用管理规定:
1、温度设定
① 夏季室温≥28℃时,方可开启空调,设定制冷温度≥25℃。 ② 秋、冬季尽可能不开空调器制热运行。(异常天气经公司准许)。 ③ 室内空调器运行时,必须关闭门窗。 2、空调器运行时间设定:
① 公司所属办公室、质检中心办公室,允许运行时间:8:30—11:30;13:00—1600:
00 负责人:曹志新。。。。。。18:00以后如有加班工作,可开启空调,必须做到人走空调停。
② 公司值班室允许运行时间:12:30—13:50;20:00—1:00(次日)(负责人) ③公司会议室允许运行时间:公司例会、商务洽谈时间(会议室使用负责人) ④ 所有配置空调房间在室内无人工作时,立即停止空调运行。(负责人) 3、空调器定期保养
每年在空调器启用前、停用后,由负责人(按卫生责任划分)清洗空气过滤网,保持清洁。
4、各空调器维修由公司统一负责。 二、
复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总经办所配置的传真机、复印机使用管理负责人:曹媛、李月月 三、相关规定
1、除公司指定使用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使用传真机、复印机。
2、公司员工进行传真、复印的文字材料,必须为为公司业务、行政事务之内的事项。 3、复印10张以上材料(用复印纸张),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4、发送传真件,内容必须经总经理(行政方面)、业务人员等审核后,(方可发送)做好存档。
三、 传真机、复印机耗材管理
1、传真机、复印机纸张由公司材料库保管员负责,发放(办理出入库手续),公司统一 采购,由办公室负责领取和专管,每次的复印工作要登记在记录簿中(张数、题目、经办人)。
2、复印机的日常保养,换耗材等工作由专管人员负责,复印纸张必须储存在清洁、 干燥处,妥善放置。
五、 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各部门(包括所有安装照明设施的房屋)白天不使用照明设施(阴天、特殊情
况除外);卫生间用毕随手关闭;晚上下班时,员工随即关闭照明。
六、 失误处罚:
经公司抽查(或他人发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扣罚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管人)10
元/人.次,(在本月工资中扣除),公司员工发现他人违规者,报告公司,奖励20元/人.次。并在公示栏上通报一周。
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