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措施 1)
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通知施工
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使用办公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并安排人员疏散,转移贵重财物到安全地方,拨119电话报警,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室。
2) 灭火时要根据燃烧物资和特点,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A、如发生木材等燃烧物质的火灾时,用水或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ABC型)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物体上进行灭火。 B、如遇电器设备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用窒息灭火法,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剂(ABC型或BC型)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物体上,阻止与空气接触,达到灭火效果。
C、如遇油类火灾,用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物体上,阻止与空气接触,达到灭火效果,严禁用水扑救。
D、如遇贵重仪器设备、档案、文件着火,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器直接喷射在燃烧物上,或用衣服、干麻袋等覆盖,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救。
本项目工伤事故定点医院为市二医,联系电话为附,行走路线图
075583366388
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预控措施
编制单位: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ZTL)项目部
序涉及活动号 的过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汽车吊 危险源描述 操作人员无操作证、指挥工无证上岗 钢丝绳超负荷或断股未能及时更换 掉点挂钩不规范、挂钩无保险 汽车吊未定期保养 吊点焊接不牢固、不饱满 吊车起吊速度过快;下放速度过快 深基坑开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挖及支护 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边坡支护或支护不到位 基坑边坡坡顶超荷堆载 支护桩深度不够、锚索张拉力不够、土钉拉力不够 基坑未按设计布置监控点或日常监测;基坑临边未进行安全围护 可能导致事故 采取控制措施 机械伤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伤害 每天检查,如磨损超标及时更换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机械伤害 坍塌 挂钩时按标准挂钩,保险没有或无效的要更换。起吊前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建立设备保养制度,设备进场前进行设备检验 每次起吊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方可起吊 吊机起吊速度不大于0.5米/秒、空载1.5米/秒 编制专项方案并审批、交底手续要齐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前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开挖基坑边缘9米内严禁堆放材料、机械设备、余土及运土车辆行走。 坍塌 高处坠落 12 基坑或边坡有透水、淤泥现象未及时处理 坍塌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支护桩施工、土钉 锚索施工,土钉及锚索进行抗拔试验。 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资料、地形、地貌及周边建 筑物等情况;根据基坑监测(沉降位移、锚索轴应力)等数据指导土方开挖;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时消除结构安全隐患;基坑周边设置1.2米高钢管围栏加密目安全网及踢脚板,并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按照施工方案在基坑面设1.5米的硬化地面及地面 排水沟,坡面精心挂网喷砼,个别点采用水玻璃堵漏。 安全用电 焊工作业 13 触电 火灾 中毒 人体伤害 14 用电动力设备 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作业前要动火申请;一次要装焊机二次降压触电保护装置;作业人员要按要求佩戴防护罩、手套、脚盖及帆布工作服;电焊作业地点要宽敞通风。 根据用电功率选择合理的电力电缆;老化、破损线路进行更换;动力传动位置要用防护罩。 15 没有编制专项用电方案;安全用电巡查制度 触电 火灾 16 食堂 中毒 火灾 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审批,交底手续要齐全,现场 用电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用电人员要有电工证、焊工要有焊工证;安全员、电工要严格按照检查、巡查制度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成。 本项目食堂集中管理,严禁个人开火做饭;食物统一 订购,定点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