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继续教育-增值税(2)

2019-03-28 08:09

“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5.下列关于平销返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平销是指商业企业商品的销售价格通常定为进货价格或低于进货价格 B.返利是指商业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与商品销售量挂钩的经济利益返还作为补偿

C.商业企业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商业企业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收入,不能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A

B

C

D

E

答案解析:平销返利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甚至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称为“平销”,是因为商业企业商品的销售价格通常定为其进货价格,甚至低于进货价格;称为“返利”,是因为商业企业要通过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与商品销售量挂钩的经济利益返还作为补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增值税扣税由于凭证中需要认证的有( )。 A.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B.增值税专用发票

C.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D.完税凭证

A

B

C

D

E

答案解析:由于现行五类扣税凭证中只有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认证或者稽核比对,因此本明细科目只用来核算取得上述两种凭证未认证的进项税额。

7.下列关于“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说法正确的是( )。 A.解决了实务中存在的大量收入早于纳税义务时间的问题 B.解决了实务中存在的大量收入晚于纳税义务时间的问题 C.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D.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A

B

C

D

E

答案解析:“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比如: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到期一次收息的三年期债券。

8.关于混合销售说法正确的是( )。

A.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B.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劳务又涉及货物 C.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D.非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劳务缴纳增值税

A

B

C

D

E

答案解析:36号文第40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9.关于以物易物说法正确的是( )。

A.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B.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C.双方都应向对方开具专用发票

D.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A

B

C

D

E

答案解析: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双方都应向对方开具专用发票,否则双方仍然应该按照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二级明细科目。 A.应交增值税 B.待认证进项税额

C.未交增值税 D.待抵扣进项税额

A

B

C

D

E

答案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进项税额转出的前提是必须先在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过,没有进入进项税额的金额,就无需转出。( )

2.月末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一般无余额,若有余额,一定是贷方余额。( )

答案解析: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一般无余额,若有余额,

一定是借方余额。

3.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

答案解析: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销售折扣和现金折扣、销

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及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不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即应按总价确认,但应是扣除销售折扣后的净额。

4.销项税额抵减用于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

5.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

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按适中的税率纳税。( )

答案解析:36号文第39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6.“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当期或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答案解析:“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

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7.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转移用途用于集体福利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原值×适用税率( )。

答案解析:36号文第31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发生本办法第27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8.“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

9.《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

答案解析:《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

10.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无论以境内代理人还是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抵扣税款方均为接受方。( )

11.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及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

税。( )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款;企业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

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2.年末,“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能有借方余额,也可能有贷方余额。( )

答案解析:年末,“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不能

留到下年抵扣,应在年末冲减投资收益。

13.“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答案解析:“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

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票或/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75号公告,涉及这个科目的企业应该在1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内一次性将“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余额转到“进项税额”科目。这意味着该明细科目2017年就不存在了。( )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75号公告,涉及这个科目的企业应该在1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内一次性将“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余额转到“进项税额”科目。这意味着2016年12月31日后该科目无余额,也完成了其历史使命,2017年就不存在了。

1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

答案解析:以旧换新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

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017年继续教育-增值税(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新视野大学英语三课后答案及课文翻译Unit 6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