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挂钩并不紧密。而今,私家车走进千家万户,车检与民众利益已经息息相关。上述的不良行为受到民众的抨击,意见空前尖锐激烈,道路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知名人士郑渊洁2013年在个人微博上发起取消审车制度万人大签名活动,
不到两天,全国范围内有数万人响应。一首形容“检车难”的打油诗,很能说明民怨之所在:
故意刁难民积怨,效率低下费时间;对缝车虫四处忙,勾结牟利生祸端; 捆绑收费不合理,野蛮操作车遭难;劳民伤财瞎折腾,中国特色验车难。 不难从中看出,民众对机动车安检模式改革的期望已到了临界点。改革步伐不大不行,不改革更不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公交管[2014]138号文件(下称“十八条”)。其中,最受公众欢迎大家的举措,就是“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实行“六年一上线”的检验周期新政策。
作为机动车安检的主要作业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理所当然要依据十八条文件精神,充分考虑到占小型载客汽车90%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这个关系到千家万户出行方式的大问题,对标准制定原则作出相应调整。
3、多项标准文件颁布,迫切需要协调对接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12年修订发布施行,其中相
当篇幅内容涉及到机动车安检的作业过程和结果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作出相应调整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同年发布施行的《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中,对此类客车有着严于其它客车的强制性规定,这些也需要在机动车安检过程中给予贯彻执行。还有就是分布在工信部、中汽联等行政部门文件中,有关机动车产品管理、运行安全的条款也亟待理顺贯彻执行的渠道。所以,2014版标准也要充分考虑这些要件的内容整合。
4、标准化法规定明确,定期更新与时俱进
国家《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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