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
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助学金(研究生)
2015-08-10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
1.政策起始时间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
2.资助对象及范围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申请、评审与发放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生提交申请后,高校负责组织评审。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5.其它事项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发放。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责任编辑:谢沂楠)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
2015-08-10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详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
1.政策起始时间
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
2.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3.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申请、评审与发放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生提交申请后,高校负责组织评审,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向获
奖学生颁发证书。
5.申诉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审委员会答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