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锡良古代汉语练习六答案(2)

2019-03-28 10:25

句子的标点有什么改变?这个句子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标点法,意义有什么不同?你赞成哪一种标点法?

按照阮元的意见,句中的衍文是“轻”字。

阮元的根据有四:一是古本无“轻”字,二是陆德明《经典释文》的引文无“轻”字,三是邢昺《论语注疏》无“轻”字,四是皇侃《论语集解义疏》无“轻”字。

如果衍文去掉,句子的标点是:

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

这个句子可以有两种标点法,除了上面的标点法以外,还可以如下标点: 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

这两种标点法,句子意义的侧重点略有不同,前者强调的重点在于“共”字,后者强调的重点则在于“敝”字。 两种标点法相比较,前者较好。

六 将下面的短文标点并翻译成现代汉语: 标点:

景公使圉人养所爱马,暴死。公怒,令人操刀解养马者。是时,晏子侍前。左右执刀而进,晏子止,而问于公曰:“尧舜支解人,从何躯始?”公矍然曰:“从寡人始。”遂不支解。

公曰:“以属狱。”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臣为君数之,使知其罪,然后致之狱。”公曰:“可。”晏子数之曰:“尔罪有三:公使汝养马而杀之,当死,罪一也;又杀公之所最爱马,当死,罪二也;使公以一马之故而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汝杀

公马,使怨积于百姓,兵弱于邻国,汝当死,罪三也。今以属狱。”公喟然叹曰:“夫子释之!夫子释之!勿伤吾仁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译文:

齐景公让圉人饲养他心爱的马,这匹马突然死了。景公很生气,就命令手下的人拿着刀去肢解养马人。这时,晏子正陪坐在景公跟前。景公手下的人拿着刀走上前去,晏子阻止了他们,并问景公说:“尧舜肢解人体,从身体的什么地方开始?”景公惊惶地说:“从我开始。”于是下令不再肢解养马人。

景公又说:“把它交给狱官处理。”晏子说:“这个人还不知道自己的罪过就要被处死,请让我为你历数他的罪过,也让他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然后再把他交给法官。”景公说:“可以。”晏子数落道:“你的罪过有三条:君王让你养马,你却让马死掉了,判处你死罪,这是第一条;你让君王最好的马死掉了,判处你死罪,这是第二条;你让君王因为一匹马的缘故而杀人,百姓听到后必定会怨恨我们的国君,诸侯们听到后必定会轻视我们的国家。你让君王的马死掉,使怨愤在百姓中积聚,军威在邻国中减弱,你应被判处死罪,这是第三条。现在就把你交给法官。”景公叹息说:“您放了他!您放了他!不要损伤我的仁义名声啊!” 标点:

何谓有罪而益信?孟孙猎而得麑,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予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

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而不忍,又何况于人乎?”此谓有罪而益信者也。(《淮南子?人间训》) 译文:

什么叫有罪却更加得到信任?鲁国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带回去烹了它。母鹿跟着秦西巴叫唤。秦西巴不忍心,放开小鹿还给了母鹿。孟孙氏回来后,问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哀啼,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了它,把它还给了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把他召回来,让他担任儿子的老师。左右的人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让他担任您儿子的老师,这是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这就是所说的有罪过反而更加得到信任的例子。 标点: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孟子?滕文公下》) 译文:

孟子对戴不胜说:“你想要你的君王朝着好的方向走吗?我明白地告诉你。假如这里有个楚国的大夫,想要他的儿子学会齐国话,那么找齐国人教他呢,还是找楚国人教他呢?”戴不胜答道:“找齐国人教他。”孟子说:“一个齐国人教他,许多楚国人在旁边吵吵嚷嚷干扰他,即使天天鞭打他,要他学会说齐国话,也是做不到的;要是把他领到齐国的庄街、岳里这样的闹市住上几年,那么即使天天鞭打他,要他说楚国话,也是做不到的。你说薛居州是个好人,要他住在王宫中。如果在王宫中的人,无论年长的、年幼的、地位低的、地位高的,都是像薛居州那样的好人,那么宋王会跟谁干出坏事来呢?如果在王宫中的人,无论年长的、年幼的、地位低的、地位高的,都不是薛居州那样的好人,那么宋王又会和谁做出好事来呢?仅仅一个薛居州,能把宋王怎么样呢?” 标点: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译文:

公孙仪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他弟弟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

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练习五

一 解释下列名词:

四六:文体名,也称“四六文”,就是骈体文。全篇多以四字六字的句子,世称骈四俪六。此文体形成于魏晋时期,南北朝时期成为文章的正宗,唐代称为“时文”,晚唐至明称“四六”或“四六文”,清代始称骈体文。其语言特点是:骈偶、“四六”、平仄、用典和藻饰。 工对:骈体文和近体诗中的一种对仗,因其对得工整,故称“工对”。它要求在对仗中用相同“事类”的词语相对,即天文对天文,地理对地理,动物对动物,植物对植物等。

律赋:唐宋时科举取士所采用的骈赋,要求平仄对仗,并限定韵字,因此又叫做律赋。律赋大都内容贫乏,文字呆板,毫无生气,在文学上没有多少价值。

互文:古代修辞方式的一种,也叫“互文见义”,或简称“互见”。其特点是上下文义互相呼应、互相补充。 二 简述赋体的演变和各种赋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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