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处理。
11、及时传达上级机关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股室安全情况。
(二)责任追究办法
1、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在门窗无损坏的情况下发生失盗的,由股室长负责与股室人员赔偿丢失物品;
2、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有破窗破门情况发生失盗的,由当天值班门岗赔偿。
3、股室人员不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凡被发现下班之后办公室电灯、空调、电脑等电器类未关闭电源的,扣除房间所有人员精神文明奖20元。
4、股室人员不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凡被发现私接“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发现一次扣除精神文明奖2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5、凡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将大门落锁的,扣除其责任人个人工资10元,发现一次无故脱岗、断档的扣除工资10元,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打开安全报警装臵的,扣除工资10元。
6、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主要指节假日及夜间),门岗应做好65123126电话接听,凡发现电话无人接听或未能及时汇报有关电话内容的,对门岗给予通报批评,每月超过3次电话无人接听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档案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专人负责保管计生委文书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
作实行监督指导。
2、涉及委主要工作、文件资料、会议讲话等类档案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其他诸如信访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生育证审批办理档案等均由各股室自行整理。
3、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4、档案管理人员要妥善保存十年内各种文书档案,并按时向县档案馆移交十年以外的文书档案永久卷及长期卷,并履行移交手续。
5、委内各股室人员查阅档案应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并签署借阅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并要按时归还。
6、查阅生育证档案、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超生处理档案等资料应经委主要领导同意,签署借阅凭证之后,在档案员的陪同下进行查阅、复印等;
7、档案室应为各级领导提供查询服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查询档案的,需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否则拒绝服务。
(二)责任追究办法
1、各股室应在每年3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的档案资料整理出来,并统一移交档案室,与档案管理人员签署移交手续。逾期不能移交的,需要说明情况。无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度档案整理不出,无法移交的,对股室长提出通报批评,由并责令其两周之内整理并移送到位。仍未按要求移交的,给予严肃处理;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凡因管理不善导致档案丢失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委内股室人员借阅档案,到期不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归还。借阅之后导致档案丢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停岗等处理。
五、考勤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包括上班、会议、学习、劳动和其它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考勤方式采取点名和抽查制。
2、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不准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不准制造、传播关于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无故关闭通信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3、司机随领导或其它事由因公外出,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在办公室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和其它集体活动时,视为正常上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因工作需要加班或急事急办的,接到通知后要随时到岗。如不能到岗,要向分管领导讲明情况。
5、考勤坚持每月总结公布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情况通报公布,并记入年终总评。每个月的最后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公布考勤情况。
(二)责任追究办法
考勤情况责任追究办法请具体参照《2010年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六、请销假制度
1、股室工作人员需要短时间(半天以内)外出的,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
2、股室工作人员需请假两天以内由主管主任签字同意;两天以上由主任审批。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请假被批准后,请假人要将假条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同时要把急需处理的工作处理完成后,方可离岗。确实不能完成的工作,离岗前应向有关人员移交清楚,决不能延误工作;未经批准或工作未办妥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委党组成员有事需要外出的,应提前向主任说明情况。
3、请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销假;若因特殊情况逾期不能按时上班的,应由本人直接到办公室办理续假手续;若本人确实不能直接办理续假手续,可通过电话方式续假;上班后必须及时补办,否则以旷工论处。
4、职工婚假一律按一周执行,女职工产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5、凡股室人员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精神文明奖,事假每月一天以内不扣,一天以上按每天30元扣精神文明奖。事假月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的各项社会保险金由职工本人全额支付。年度事假超过22天,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年度精神文明奖。年度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实行末位待岗。
6、职工请病假,应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此病假指手术、住
院治疗和特殊疾病),执行以下工资待遇:
(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基本工资;
(2)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月起发给基本工资的90%;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基本工资的70%;
(4)职工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精神文明奖不再发放;
7、职工请假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加盖单位公章,抄送财务股,由财务股按照本制度规定落实。
七、车辆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方面,副主任原则不再单独配备司机。如车辆外出需调配司机,由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
2、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并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和其它集体活动。
3、办公室所有车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委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要做到既优质服务政务工作,又合理使用和从俭节约。
4、明确司机职责。正常工作时间,张瑞具体负责8288和58138的车辆驾驶和维护,王抗负责3405、依维柯车辆的驾驶、维护和6188、7588等车辆的维护、保养。
5、司机工作期间不能饮酒。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写出检查。除出车和保修车辆外,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