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为他们的后继者所发展的,以批判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2. 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他们是有机统一的。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 4. 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四十年代,创始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
5. 马克思主义创立的直接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
6. 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开问世
7. 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鲜明的政治立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崇高的社会理想
8.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9.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10. 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就是致力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1. 理论上的与时俱进正是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12. 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又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原理一: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1. 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存在和思维,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这一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②思维能不能正确反映存在(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这一问题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2. 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科学的解决存在和思维或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才能在实践中认识世界的本质,把握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基本规律。
3. 唯物主义: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从具体的物质形态出发说明世界(如中国古代的五行、元气等,古希腊的水、气、火、原子等)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近代科学为基础(片面、孤立静止的看问题) 4. 唯心主义:主观、客观
5.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从客观存在着的物质世界中抽象出了万事万物的共同特性,即客观实在性。根据这一规定,物质就是不依赖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物质范畴则是对一切客观存在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和概况,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6.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理论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1)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2)
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7. 意识不过是物质的反映,不能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所以意识不可能成为世界的另一种本原。
8. 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 9. 实践是自然存在于社会存在区分和统一的基础。
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 原理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1.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上。从意识起源来看,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社会劳动的产物。从意识本质上来看,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 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认得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存在是人们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但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映、反映。” 这表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3. 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也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即人特有的积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主要表现在: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②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③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④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表现) 4. 意识、心理因素对人的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
5. 方法论: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①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②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原理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方法论: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1. 概念: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首先体现在,意识统一于物质。人类社会也统一于物质 2. 人类社会的物质性主要表现在:①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②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③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原理四:辩证法原理
2个总特征: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
3个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
4种辩证的思维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 5对范畴: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必然性与偶然性、原因与结果、可能性与历史性 原理五:世界的普遍联系
方法论: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1. 概念: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2. 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①联系具有客观性。②联系具有普遍性。③联系具有多样性。④联系具有条件性。
3. 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都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4.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 原理六:永恒发展
1. 发展的概念: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是由低级向高级运动的过程。是从简单到复杂不断更新的变化。
2. 发展的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①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②是否具有发展大的生命力。③是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途)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3.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4.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5.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原理七: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方法论: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看问题、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
1. 概念: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关系。(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2.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3.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 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形式可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两种基本形式。
5. 属性之间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接、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6.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1) 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2)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3) 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7.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1)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的力量变化
(2) 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度的决定力量 8.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社会地位会有所不同。 9.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原理八: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方法论: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概念: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特殊性: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 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原理九:质变和量变
方法论:适度的原则,要注意分寸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的数量界限
1. 概念: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2.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3.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③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4.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 原理十:否定之否定
方法论: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上升总趋势,新事物必将战胜旧事物。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道路不是平坦的或笔直的,新事物要遇到旧事物的抵抗。
1. 定义: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2.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辩证否定的实质“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3.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4. 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5. 归纳和演绎及其关系: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由个别性前提过度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由一般性原理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
6. 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 第二章
1. 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2. 实践活动的三大基本要素: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 3. 实践的三大特征: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4. 实践主体有: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主体三种基本形态。
5. 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6. 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7. 实践是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原理十一: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认识与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方法论:坚持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
1. 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④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