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灭火行动组 组长:刘金龙
成员:王勇、刘野、刘超
职责:在现场指挥组的指挥下,初步调查火灾原因,调集灭火力量,迅速扑灭初起火灾。 三、报警
发生火灾时是、第一现场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告内容为:健康路(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火灾,请求支援。报警者首先要沉着冷静,不能惊慌,其次要讲清具体起火位置,燃烧物质对象,火热情况,并将姓名报告消防队,以便联系,派专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四、应急处理、组织程序
第一现场人报警完毕后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告,然后高声呼救。 总值班接到电话后立即向火灾事故扑救疏散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在赶赴现场的同时和灭火行动组联络,立即通知其他小组。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将现场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宣布预案启动。
五、预案实施步骤
火情发现→报告火情→预案实施→疏散命令→人员疏散 组织扑救→警戒引导→现场救护→现场清理→总后工作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医院疏散的组织机织程序和措施
医院是人员密集场所,且多是老弱病残伤员,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我院的楼房多是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修建的砖混结构 ,其中门诊都是九十年代修建的框架式结构,设有专门的排烟设施,由于装修,门诊显得十分反封闭,一旦发生火灾,巨大的烟气将无法排除,门诊外窗应多开活动窗,启用外窗进行排烟。
门诊的人员疏散:门诊每天人流量最多的是一、二楼,门诊内安全通道宽敞,且一、二楼还没有第二安全通道能满足人流量最高峰时的人员疏散要求,如发生火灾,一、二楼病人只能通过一条安全通道向一楼疏散。
医技楼、住院部手术楼相对独立,按附件1线路疏散。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组长接到火情后立即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让其率先赶赴现场,同时通知其他义务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率领义务消防员进行火灾扑救,解救被困人员,如不能灭火,应尽量防止炎热蔓延,等待消防队的救援。具体措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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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火灾时楼房要断电、断气、启用应急照明。
(二)初起火灾扑灭后,要进行现场清理和处置,以防复燃。 (三)火灾后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四)出现伤亡时,联系医疗救护组妥善处理。
(五)预案启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不得有推诿搪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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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
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在各地、各级医院时有发生及报道,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要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具体如下:
一、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防范措施
(一)告知患者家属,要求24小时随身陪护,家属如需要离开患者时应离开患者时应通知在班的医护人员。
(二)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包括没收锐利的物品,检查病房的窗户,做好防附措施,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三)发现患者有自杀念头时,应立即通知主管医生,并在第一时间联系患者家属,即刻向上级汇报。
(四)详细交接班,同时多关心患者,准确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给予心理疏导。
二、患者自杀后的防范措施
(一)发现患者自杀,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药品奔赴现场,立即开始抢救工作。
(二)抢救无效,保护现场(病房内及病房外现场)
(三)立即通知家属、医务部及院总值班,服从领导安排处理。 (四)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调查工作 (五)做好各种记录。
(六)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以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 三、患者坠床/摔倒时的防范措施
(一)医院硬件措施配套到位,如地面防滑处理,通道无障碍铺设,斜坡、电梯、骨科病房沿墙设置扶手,病床添加护栏,拖地时快干处理,并设置警示牌提示注意地滑,
(二)患者不慎坠床/摔倒,医护人员应奔赴现场,病情允许时将患者移至患者床上或抢救室。
(三)进一步检查患者情况,如测量血压、判断患者意识、查看有无骨折等外伤情况,安排并陪护患者做好相应检查及治疗。
(四)认真做好患者坠床/摔倒的经过及抢救过程。
(五)通知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如有骨折等严重情况,应向医务部汇报(夜间通知院总值班)。
四、患者自行离院时的防范措施
(一)患者入院宣教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患者出院前不得擅自离院,并签字。
(二)发现患者擅自外出应立即通知病室主管医生及护士长。 (三)通知医务部和护理部,夜间通知院总值班及护理部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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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找患者和患者家属联系,告知患者自行离院情况,嘱其协助查找。
(五)尽一切可能查找患者去向,如通知保卫处在院内协助寻找患者、院内不见患者、家属亦联系不上时拨打110报警寻找。
(六)患者返回后立即通知院总值班,由主管医生及护士长按医院进行处理。
(七)若确属外出不归,需二人共同清理患者用物,贵重物品、钱款应登记,患者家属签收后交其妥善保存。
(八)认真记录患者外出及寻找经过于病程记录上做自动出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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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防范措施
(一)立即通知医生及病房护士长,夜间通知院总值班或护理部值班人员,请会诊。
(二)同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果患者出现过激行为时,应撤离同室其他患者,立即通知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以免患者自伤或伤及他人。
(三)通知患者家属,医患沟通签字告知患者病情需要24小时家属陪护,严密观察,并按病情考虑对患者是否采取躯体束缚与行动限制以防发生意外。
(四)专科会诊后如实记录病情,专科进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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