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3)

2019-03-28 14:5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4.4.9 在规定的压力下, 灌浆孔停止吸浆,延续灌注5min,即可结束。 4. 4. 10 灌浆短管与钢衬间可采用丝扣连接,也可焊接。灌浆结束后用丝堵加焊或焊补法封孔。焊后用砂轮磨平。

4. 4. 11 灌浆结束7~14d后采用锤击法进行灌浆质量检查,脱空范围和程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5.1 一般规定

5.1.1 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蓄水后,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底部高程时进行。 5.1.2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的施工顺序应遵守下列原则: (1)接缝灌浆应按高程自下而上分层进行;

(2)拱坝横缝灌浆宜从大坝中部向两岸推进。重力坝的纵缝灌浆宜从下游向上游推进,或先灌上游第一道纵缝后,再从下游向上游顺次灌浆。当既有横缝灌浆又有纵缝灌浆时,施工顺序应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3)处于陡坡基岩上的坝段,施工顺序可另行规定。 5.1.3 各灌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灌浆:

(1)灌区两侧坝块混凝土的温度必须达到设计规定值;

(2)灌区两侧坝块混凝土龄期应多于6个月。在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下,也不得少于4个月;

(3)除顶层外,灌区上部宜有9m厚混凝土压重,且其温度应达到设计规定值; (4)接缝的张开度不宜小于O.5mm。 (5)灌区密封,管路和缝面畅通。

5.1.4 在混凝土坝体内应根据接缝灌浆的需要埋设一定数量的测温计和测缝计。 5.1.5 同一高程的纵缝(或横缝)灌区,一个灌区灌浆结束,间歇3d后,其相邻的纵缝(或横缝)灌区方可开始灌浆。若相邻的灌区已具备灌浆条件,可采用同时灌浆方式,也可采用逐区连续灌浆方式。连续灌浆应在前一灌区灌浆结束后,8h内开始后一灌区的灌浆,否则仍应间歇3d后进行灌浆。

5.1.6 同一坝缝,下一层灌区灌浆结束,间歇14d后,上一层灌区才可开始灌浆。若上、下层灌区均已具备灌浆条件,可采用连续灌浆方式,但上、下层灌区灌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h,否则仍应间歇14d后进行。

5.1.7 为了方便施工、处理事故以及灌浆质量取样检查,宜在适当部位设置廊道和预留平台。

5.2 灌浆系统布置

5.2.1 接缝灌浆系统应分区布置,每个灌区的高度以9~12m为宜,面积以200~300m2为宜。

5.2.2 灌浆系统布置原则:

(1)浆液应能自下而上均匀地灌注到整个缝面; (2)灌浆管路和出浆设施与缝面应畅通; (3)灌浆管路应顺直、畅通、少没弯头;

(4)同一灌区的进、回浆管和排气管管口宜集中。

5.2.3 每个灌区的灌浆系统,一般由进浆管、回浆管、升浆管或水平支管、出浆盒、排气槽、排气管以及止浆片组成。

灌浆升浆管路和出浆设施的形成应优先采用塑料拔管方式,也可采用预埋管和山浆盒方式。

灌区排气系统的形成,可采用理设排气槽和排气管方式,也可采用塑料拔管方式。 5.2.4 采用塑料拔管方式时,升浆管的间距宜为1.5m。升浆管顶部宜终止在排气槽以下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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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处。

5.2.5 采用预埋管和出浆盒方式时,出浆盒呈梅花形布置,每盒担负的灌浆面积宜为5m2。灌区顶部的一排出浆盒距排气槽宜为O.5~1.Om。纵缝灌区底部一排出浆盒可适当加密。纵缝出浆盒应布置在先浇块键槽的倒坡面上。

5.3 灌浆管路和部件的加工与安装

5.3.1 灌浆管路和部件的加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完成后,应逐件清点检查, 合格后方可运送现场安装。

5.3.2 灌浆管路应尽量避免穿过缝面,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过缝措施。

5.3.3 采用塑料拔管方式时,拔管应用软管,充气24h后检查,无漏气现象时,方可使用。拔管封头宜采用热压模具加工成圆锥形,充气接头应用压紧联结方式。

5.3.4 采用预埋塑料管方式时,埋管应用聚乙烯硬管,外露管口段宜换用铁管。塑料管间连接可用焊接法、套接法或粘接法,连接后应进行受力和漏水检查。管上开孔应使用电钻,钻后应将管内渣屑清除干净。

5. 3. 5 采用预埋铁管方式时,进、回浆管转弯处应用弯管机加工或用弯管接头连接,进浆管与升浆管或水平支管连接应用三通,均不得焊接。管上开孔应使用电钻,钻后应将管内渣屑清除干净。

5.3.6 止浆片、出浆盒及其盖板、排气槽及其盖板的材质、规格、加工、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3.7 升浆管路采用塑料拔管方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灌浆管路应全部埋设在后浇块中,只有在形成一个封闭的灌区后,才可改变浇筑块的先后次序;

(2)先浇块缝面上预埋的竖直向半圆木条,应在上、下浇筑层间保持平直、连续; (3)后浇块安设的塑料软管应顺直地稳固在先浇决的半圆槽内。充气后应与进浆管三通或升浆孔洞连接紧密;

(4)拔管时机应根据塑料软管的材质、混凝土状态以及气温等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一般情况下,宜待后浇块混凝土终凝后相机放气拔出。 5.3.8 采用预埋管和出浆盒方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灌浆管路、出浆盒、排气槽、止浆片等,应在模板立好后,先浇块浇筑前完成。出浆盒盖板、排气槽盖板应在后浇块内安设。

(2)出浆盒和排气槽的四周应与模板紧贴,安装牢固。盒盖与盒、槽盖与槽应完全吻合,并加以固定,四周应予封闭。

5.3.9 灌浆管路安装完毕后应予固定,以防在浇筑过程中管路移动。

5.3.10 必须保证各灌区止浆片,特别是基础灌区底层止浆片的埋设质量。止浆片的安装不得错位。先期埋设止浆片的外露部分,若有缺陷,必须进行修补。

5.3.11 分层安装的灌浆系统应及时逐层做好施工记录。整个灌区形成后,应绘制竣工图。 5.3.12 灌浆系统的管路应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管径。外露的管口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5cm,离底板的高度应适宜,并应分别标记管路名称。

5.4 灌浆系统的检查和维护

5. 4. 1 灌浆系统的检查应设专人负责。每层混凝土浇筑前、后都应对灌浆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2 采用塑料拔管方式时,每层后浇块混凝土在拔管后,应对升浆管路进行通水检查和冲洗。

5. 4. 3 采用预埋管方式时,在先浇块浇筑前后及后浇块浇筑后,都应对预埋灌浆系统进行通水检查。

5. 4. 4 整个灌区形成后,应再次对灌浆系统通水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直至合格。通水复查应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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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任何时期灌浆系统的外露管口和拔管孔口均应堵盖严密,妥善保护。

5.4.6 后浇块在清洗仓面时应防止污水流入接缝内,在浇筑前应将先浇块的缝面用清水冲洗干净。

5.4.7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灌浆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5.5 开始灌浆前应进行的工作

5.5.1 测定灌区两侧坝块和压重块混凝土的温度。测温可采用充水闷管测温法或设计规定的其它方法。

5.5.2 侧记灌区缝面的张开度。灌区内部的缝面张开度应使用测缝计量测,表层的缝面张开度可以使用孔探仪或厚薄规量测。

5. 5. 3 对灌区的灌浆系统应进行通水检查,通水压力一般应为设计灌浆压力的80%。检查内容如下, (1)查明灌浆管路通畅情况,灌区至少应有一套灌浆管路畅通, 其流量宜大于30L/min。 (2)查明缝面通畅情况。采用“单开通水检查”方法,两个排气管的单开出水量均宜大于25L/min。

(3)查明灌区密封情况。缝面漏水量宜小于15L/min。发现外漏,必须处理。

5.5.4 当灌浆管路发生堵塞时,应用压力水或风水联合冲洗,力争通开。若无效,可采用打孔、掏洞、重新接管等方法,恢复管路畅通。

5.5.5 当两根排气管或其中一根与缝面不通时,可先进行倒压水处理。若无效,则应补钻排气孔,恢复排气通路。

5.5.6 当止浆片或混凝土漏水时,应采取嵌缝、封堵等有效措施处理。

5. 5. 7 当灌浆管路全部堵塞无法疏通时,应全面补孔。钻孔布置和补灌措施应由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5.5.8 灌浆前必须先进行预灌性压水检查,压水压力等于灌浆压力。对检查情况应作记录。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应签发准灌证,否则应按检查意见进行处理。

5.5.9 灌浆前还应对缝面充水浸泡24h。然后放净或用风吹净缝内积水,即可开始灌浆。 5. 5. 10 灌区相互串通时,应待串区均具备灌浆条件后,同时进行灌浆。 5. 5. 11 应根据需要在有关的缝面上安设变形观测装置。

5.5.12 在需要通水平压的灌区,应做好通水平压的准备工作。 5. 5. 13 在灌浆泵与灌区之间应准备好通讯联络设施。

5.6 灌浆施工

5.6.1 灌浆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灌浆压力和缝面增开度。灌浆压力应达到设计要求。若灌浆压力尚未达到设计要求,而缝面增开度已达到设计规定值时,则应以缝面增开度为准,控制灌浆压力。 5.6.2 灌浆压力应用与排气槽同一高程处的排气管管口的压力表示。如排气管引至廊道.则廊道内排气管管口的灌浆压力值应通过换算确定。如排气管堵塞,应以回浆管管口相应压力控制。

5.6.3 在纵缝(或横缝)灌区灌浆过程中,可观测同一高程未灌浆的相邻纵缝(或横缝)灌区的变形。如将要通水平压,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5.6.4 浆液水灰比变换可采用3:l(或2:1)、1:1、O.6:1(或O.5:1)三个比级。一般情况下,开始可灌注3:1(或2:1)浆液,待排气管出浆后,即改用1:1浆液灌注。当排气管出浆浓度接近1:1浆液浓度或当1:1浆液灌入量约等于缝面容积时,即改用最浓比级0.6:1(或0.5:1)浆液灌注,直至结束。

当缝面张开度大,管路畅通,两个排气管单开出水量均大于3OL/min时,开始就可灌注1:1或O.6:1浆液。

5.6.5 为尽快使浓浆充填缝面,开灌时,排气管处的阀门应全打开放浆,其它管口应间断放浆。当排气管排出最浓一级浆液时,再调节阀门控制压力,直至结束。所有管口放浆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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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测定浆液的密度, 记录弃浆量。

5. 6. 6 当排气管出浆达到或接近最浓比级浆液,排气管口压力或缝面增开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注入率不大于O.4L/min时,持续20min,灌浆即可结束。

5.6.7 当排气管出浆不畅或被堵塞时,应在缝面增开度限值内,尽量提高进浆压力,力争达到本规范5.6.6条规定的结束标准。若无效,则在顺灌结束后,应立即从两个排气管中进行倒灌。

5.6.8 倒灌时应使用最浓比级浆液,在设计规定的压力下,缝面停止吸浆,持续10min即可结束。

5.6.9 灌浆结束时,应先关闭各管口阀门后再停机,闭浆时间不宜少于8h。

5.6.10 同一高程的灌区相互串通采用同时灌浆方式时,应一区一泵进行灌浆。在灌浆过程中,必须保持各灌区的灌浆压力基本一致,并应协调各灌区浆液的变换。

5.6.11 同一坝缝的上、下层灌区相互串通,采用同时灌浆方式时,应先灌下层灌区,待上层灌区发现有浆串出时,再开始用另一泵进行上层灌区的灌浆。灌浆过程中,以控制上层灌区灌浆压力为主,调整下层灌区的灌浆压力。下层灌区灌浆宜待上层灌区开始灌注最浓比级浆液后结束。在未灌浆的邻缝灌区宜通水平压。

5.6.12 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灌区相互串通时,灌浆前必须摸清情况,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后, 慎重施工。

5.7 特殊情况处理

5. 7. 1 灌浆过程中发现外漏,应立即进行堵漏处理。若无效,可采用加浓浆液、降低压力等措施处理,但不得采用间歇灌浆法。

5. 7. 2 灌浆过程中发现串浆,当串区已具备灌浆条件时,可以同时进行灌浆。否则可采用以下措施:若开灌时间不长,宜用清水冲洗灌区和串区,直至灌、串区的排气管出水洁净时止,待串区具备灌浆条件后再同时进行灌浆;若灌浆时间较长,且串浆轻微,可在串区通低压水循环,直至灌区灌浆结束,串区循环回水洁净时止。

5.7.3 灌浆过程中,当进浆管和备用进浆管均发生堵塞时,宜先打开所有管口放浆,然后应在缝面增开度限值内,尽量提高进浆压力,通开进浆管路。若无效,再换用回浆管进行灌注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5.7.4 灌浆过程中,因故被迫中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保持灌浆系统通畅。恢复灌浆前,应再做一次压水检查。若发现灌浆管路不通畅或排气管单开出水量明显减少,应采取补救措施。 5. 7. 5 当灌区的缝面张开度小于O.5mm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通过71μm方孔筛筛余量小于2%的水泥浆液或使用细水泥浆液; (2)在水泥浆液中加入减水剂、改善浆液的流动性能; (3)在缝面增开度限值内,适当提高灌浆压力; (4)采用化学灌浆。

5. 8 工程质量检查

5.8.1 各灌区的接缝灌浆质量,应以分析灌浆资料为主,结合钻孔取芯、槽检等质检成果,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灌浆时坝块混凝土的温度;

(2)灌浆管路通畅、缝面通畅以及灌区密封情况; (3)灌浆施工情况;

(4)灌浆结束时排气管的出浆密度和压力;

(5)灌浆过程中有无中断、串浆、漏浆和管路堵塞等情况; (6)灌浆前、后接缝张开度的大小及变化; (7)灌浆材料的性能; (8)缝面注入水泥量;

(9)钻孔取芯、缝面槽检和压水检查成果以及孔内探缝、孔内电视等测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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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根据灌浆资料分析,当灌区两侧坝块混凝土的温度达到设计规定,两个排气管均排出浆且有压力,排浆密度均达1.5g/cm3以上,其中有一个排气管处压力已达设计压力的50%以上,而其它方面也基本符合有关要求时,灌区灌浆质量可以认为合格。 5.8.3 接缝灌浆质量检查工作应在灌区灌浆结束28d后进行。

5.8.4 钻孔取芯、压水检查和槽检工作,应选择有代表性的灌区进行。具体检查部位和检查标准,应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商定。重点宜放在根据灌浆资料分析被评为不合格的灌区,若该区检查结果较好,灌浆质量可重新评定。 孔检、槽检结束后应回填密实。

5.8.5 接缝灌浆灌区的合格率应在80%以上,不合格灌区不得集中,且每一坝段内纵缝灌浆灌区的合格率不应低于7O%,每一条横缝内灌浆灌区的合格率不应低于7O%,即可认为接缝灌装工程质量合格。否则,应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处理方案。

5.9 岸坡接触灌浆

5.9.1 岸坡接触灌浆可采用钻孔灌浆法、预埋管灌浆法或其它方法。

5.9.2 岸坡接触灌浆应根据岸坡具体情况,分成若干个封闭的灌区。各灌区的灌浆系统应有进浆管、回浆管、出浆和排气设施,各管路可引至廊道或其它合适地点。

5.9.3 岸坡接触灌浆必须等待坝块混凝土的温度达到设计规定值后,方可进行。

5.9.4 岸坡接触灌浆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查和评定的方法等可参照本规范坝体接缝灌浆的有关规定。

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

6. 0. 1 灌浆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时所需的文件有:

(1)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有关设计的文件、图纸以及修改通知等;

(2)竣工资料和报告。包括有关原始资料、成果资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以及技术总结等。

6. 0. 2 基岩帷幕灌浆工程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钻孔、测斜、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压水试验和简易压水、灌浆记录等; (2)抬动或变形观测记录等; (3)灌浆孔成果一览表; (4)灌浆分序统计表;

(5)各次序孔灌浆成果表; (6)帷幕灌浆完成情况表; (7)帷幕灌浆孔平面位置图; (8)帷幕灌浆综合剖面图;

(9)各次序孔透水率频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

(10)各次序孔单位注灰量频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 (11)帷幕灌浆孔测斜成果汇总表和平面投影图; (12)帷幕灌浆工程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一览表; (13)检查孔岩芯柱状图; (14)灌浆材料检验资料; (15)工程照片和岩芯实物; (16)其它。

6.0.3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各灌区灌浆准灌证;

(2)灌浆前、后接缝张开度和灌浆时缝面增开度记录;

(3)灌区灌浆系统通水检查、预灌性压水检查、灌浆施工记录; (4)钻孔取芯、缝面槽检、压水检查以及其它质量检查的资料。 (5)灌浆成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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