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帐号: ,开户行: ,单位:×××学校)。
14.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不予退还。
14.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6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14.7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缴纳质量及供货期履约保证金十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2011年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点准入协议。在正常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于秋季学期结束前无息退还。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中标厂商或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厂商或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日起15日内。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
16.1投标方应将准备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具有授权书),同时加盖公章;
16.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6.4投标报价应为最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文件袋上标明 “正本”、“副本”及“于开标之日前不准启封”字样;
17.2对未按规定或未经密封处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的投标。 18、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18.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学校招标办;
18.3若出现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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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招标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五部分、开标和评标
19、开标、唱标
19.1招标方根据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参加招标会议的人员最多为3人。
19.2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唱标人拆封唱标。
19.3投标文件如有下列错误,投标人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A 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B 文字与图形不符,以文字为准。
20、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1、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对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询标是评标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必须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1.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2.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内容是: (1)资质证明;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招标文件必须完整,全部打印(要求手写签署的除外)不得涂沫、加行、改写;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额度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签署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类别;
(5) 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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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服务承诺;
(7)近三年中曾为我院供应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8)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样品或检验报告;
(9)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3、评标原则
23.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3.2评标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人;
23.3评标时依据投标人的报价、所报产品的材质、质量、交货期限、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和其他优惠条件等进行评议,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条件,确定最终中标人;
23.4评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原则。
24、评标办法及标准
24.1 在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学校评标小组根据样品质量、样式选样,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自由组合成一包或多包入围,价格由各样品单价经重新合算后计入对应的重新组合包的清单后参加评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样品都组合不成一包合格品,即被淘汰;如组合后不符合正常开标条件,则由评委现场决定其它办法选择公寓床上用品。
24.2 评委进行评议,就各厂家产品价格、质量、工艺水平、业绩和售后服务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满分100分。
24.3商务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通过现场考察、选样,确定入围样品。
(1)在入围样品中,以投标价最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分值为80分,其它报价按每高1%扣0.5分;服务承诺2分,共计82分。
(2)服务承诺占2分,投标商满足招标书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可得2分。 24.4技术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样品质量分占18分,由评委根据入围样品整包的质量、样式等方面按四级质量标准进行分级、排序和综合评分。一级得17-18分、二级得15-16分、三级得13-14分、四级得11-12分。
24.5根据上述评分标准,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得票最高的为中标人,在票数相同的情况下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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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
×××学校2011
甲方:×××学校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点准入协议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2011年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由学生自主解决,经学校组织招标、考察,同意 在×××学校各校区设销售点,为新生提供成套床上用品。为保证实际用户和供货商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企业选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履行:
一、清单及报价: (大写) 1、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2、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单价以乙方的中标价作为最高限价。
3、甲乙双方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在协商一致后对最高限价进行调整。 二、床上用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1、棉胎、垫胎:
(1)棉胎和垫胎均采用二级胎四级棉,其它质量要求按DB32/T525—2010及GH/T1020-2000的标准执行。
(2)棉胎、垫胎要求无明显杂质,经纬线均匀。 2、被套、床单、枕套:
(1)棉100%,纱支数为40支,经纬密度128×68,其它质量要求按DB32/T525—2010标准执行。
(2)样品必须经水洗过,布料为斜纹布,颜色为素色或蓝色,也可由评委经比较样品决定;图案为小花、暗花或条纹、小方格(如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颜色可供招标方调整,必须在标书中注明);床单四周都需缝制。
3、蚊帐:
(1)质量要求按DB32/T 525—2010标准执行。
(2)叠门宽度大于350mm,四角打褶宽度≧40mm,缝制平服,无跳针、漏针,在蚊帐正面两顶角分别缝制二根布带,以便扎住帐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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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枕巾(毛巾):
质量指标按DB32/T525—2010执行,要求式样大方,并为浅色调。 5、包装包:
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规格要求,柔韧性好,结实耐用,并提供三件样品供选择。 三、床上用品质量其它要求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标准、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全新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和售后服务,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的选材、生产和质检。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均没有设计、材料、工艺及质量上的严重缺陷,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规格说明和性能,并保证甲方在正常使用下,均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性能与可靠性。
2、乙方应对其产品的质量予以保证。属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甲方获得经济损失的赔偿;对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3、在验收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存在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更换之日起 3 天内无条件予以更换。
2、乙方实际供应的床上用品质量以招标时留存的样品为准,并符合江苏省质监局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招标时留存的样品和实际供应的床上用品由学校有关部门抽样送甲方指定检验机构(××××××)进行质检,批量供货的随机抽样质检质量不得低于样品质检质量,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乙方接到甲方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质检报告后,才能将床上用品销售给学生使用。
4、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三个月内实行“三包”,在正常情况下,供方保证其提供的物品使用4年。确因质量问题学生需要更换或退货的,乙方须及时给予更换或退货。
5、如发生学生对乙方销售的商品质量投诉,经核实后,乙方应按《消法》执行赔偿,并处理善后事宜,甲方将酌情扣除乙方的质量及供货期履约保证金。正常情况下,质量及供货期履约保证金于秋季学期结束前无息返还。
四、供货 1、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下一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企业选择项目结束为止。
(2)甲方决定缩短或延长本项目有效期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接受甲方的要求,及其所涉及相关事项的有效期限也相应缩短或延长。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包装适应于防潮、防震及远距离运输等,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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