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懂得顶板、底板和煤层的构造、性质、压力变化情况以及各种冒顶、片帮的预兆。
2、熟悉所用支护材料的性能、技术特征,以及各种支架支柱的结构形式、规格、尺寸、质量标准。
3、督促采煤工及时整平煤壁、清理浮煤。 4、坚持执行手指口述,并熟悉掌握。
5、遵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准确掌握排距、间距、最大空顶距等并及时进行支护(支架、支柱)以保证安全生产。
6、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遇有煤岩松动,随时摘掉。 7、支柱不准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8、如遇顶板破碎或片帮严重地点,必须提前挂梁或用板棚支护。 9、支柱时必须在顶梁或顶棚保护下进行操作。
10、顺槽超前支护,支架间要设撑木,使其成为一个牢固的整体。支架和顶板间的空隙必须使用木楔或钩木塞紧,顶上空隙过大时,要用木垛接顶,顶板松软时,背板要布满背实。
11、棚子上背板应为双数,禁止使用单数。
12、顶柱接顶时,应加楔形柱木帽,底板松软可穿鞋,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穿双鞋、垫石矸,柱帽不得超过两个,倾斜大于3度时,应挖出煤窝或将底板凿出磨面,以避免支柱受力而跌倒。
13、支柱时应将柱爪完全卡在顶梁牙口上,如果顶梁倾斜卡不牢固时,应将顶梁垫平或重挑,但不得单挑顶梁。
14、在坡度大于3度以上时,支架必须做到迎山有劲,其迎山角按煤层倾斜,每6度—8度上仰1度。
15、当遇有特殊情况,如断层、褶曲,底板不平或松软时,其支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支设。
16、支柱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正规支柱未打上之前不准拆掉临时支柱。
17、支柱的柱脚,必须放在实底或柱窝,柱鞋中间,并支设牢固。活柱最小伸出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8、支柱时要拉线支直,不准使用折损弯曲、零部件不全、失效及未经试压合格的支柱。
19、支柱挂梁时要两人一组协同操作,有失效的支柱要及时更换,放炮打倒的支柱要及时支好。
20、支柱时要保护好各管线,留好机道。 21、当月安全无事故得安全奖。 22、当月发生工伤事故扣除当月安全奖。
23、严格执行《曹家山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24、若违章或不按作业规程造成事故,扣除责任者当月工资。
回柱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回柱必须按作业规程的方法回柱。
2、回柱前要检查周围顶板、支架是否完好,把各种不安全因素处理好后,再开始回柱。
3、坚持执行手指口述,并熟悉掌握。
4、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对所在区段内的顶底板,支架作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规程要求,选择最佳工作程序和方法。相互密切配合,进行放顶作业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
5、必须先在指定地点建好新木垛,而后拆除旧木垛,再进行回柱放顶。
6、在回柱时,应先清理好退路,操作必须在支架完整地方进行。 7、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顺序应掌握由低到高、由采空区向煤帮方向。
8、回柱时,不能连打猛击,回倒的柱子应及时用工具勾出,放在预先选定的地方,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堵塞退路。
9、所有支柱应全部回出。
10、在操作时若出现不安全征兆,自己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紧急时,可先停止工作,立即向领导汇报。
11、回柱要两人配合,一人回柱一人观察,回柱时必须在支架完好安全地点进行工作,要清理好退路,打好护身柱,并告知附近工作面的其它人员。
12、回柱顺序一般按“自上而下、由里向外”的方式回撤,当顶
板来压和遇到其它险情时要停止回柱,待处理安全后再回撤。
13、回柱前要详细观察顶板的滑纹变化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回柱方法。
14、工作面上下两巷断层及有复合顶板或在面积悬顶和顶板压力过大时,不得人工回柱,或用其它安全方式回撤。
15、当月无安全事故得安全奖。 16、当月发生工伤事故扣除当月安全奖。
17、严格执行《曹家山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18、若有隐患不排除或违章蛮干引发事故,扣除责任者当月安全工资。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司有安全生产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2、负责处理作业过程中生产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3、负责切实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矿井建设和发展的方方面面。
4、负责严格落实所查重隐患的问题,并实行问责,明确责任,落实整改。
5、负责煤矿安全指标的完成,各生产环节的安全。 6、负责协调各生产部门的工作。
7、负责亲自主持召集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报分管矿长。
8、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9、搞好所辖范围内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能力。
10、做好分管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11、监督各岗位人员做到手指口述,并熟悉掌握。
12、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协助分管矿长搞好井下生产安全工作,并对分管领导负责。
13、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14、负责组织领导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