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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处理,防止继续塌孔;
4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应查明其性质,且在不会危害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4.4.3 对混凝土灌注桩,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内力较大处。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梁类构件的规定。 4.4.4 混凝土灌注桩采用沿纵向分段配置不同钢筋数量时,钢筋笼制作和安放时应采取控制非通长钢筋竖向定位的措施。
4.4.5 混凝土灌注桩采用沿桩截面周边非均匀配置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设计的钢筋配置方向进行安放,其偏转角度不得大于10°。
4.4.6 混凝土灌注桩设有预埋件时,应根据预埋件的用途和受力特点的要求,控制其安装位置及方向。 4.4.7 钻孔咬合桩施工可采用液压钢套管全长护壁、机械冲抓成孔工艺,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顶应设置导墙,导墙宽度宜取3m~4m,导墙厚度宜取0.3m~0.5m;
2 咬合桩应按先施工素混凝土桩、后施工钢筋混凝土桩的顺序进行;钢筋混凝土桩应在素混凝土桩初凝前通过在成孔时切割部分素混凝土桩身形成与素混凝土桩的互相咬合搭接;钢筋混凝土桩的施工尚应避免素混凝土桩刚浇筑后被切割;
3 钻机就位及吊设第一节套管时,应采用两个测斜仪贴附在套管外壁并用经纬仪复核套管垂直度,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3‰。液压套管应正反扭动加压下切。管内抓斗取土时,套管底部应始终位于抓土面下方,抓土面与套管底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孔内虚土和沉渣应清除干净,并用抓斗夯实孔底;灌注混凝土时,套管应随混凝土浇筑逐段提拔;套管应垂直提拔,阻力过大时应转动套管同时缓慢提拔。 4.4.8 除特殊要求外,排桩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2 桩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 3 预埋件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20mm;
4 桩的其它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规定。
4.4.9 冠梁施工时,应将桩顶部浮浆、低强度混凝土及破碎部分清除。冠梁混凝土浇筑采用土模时,土面应修理整平。
4.4.10 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其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 2 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或Ⅳ类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的数量。
4.5 地下连续墙设计
4.5.1 地下连续墙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3.1.7条确定。
4.5.2 地下连续墙的墙体厚度宜按成槽机的规格,选取600mm、800mm、1000mm或1200mm。
4.5.3 一字形槽段长度宜取4m~6m。当成槽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槽壁稳定性较差时,应取较小的槽段长度。必要时,宜采用搅拌桩对槽壁进行加固。
4.5.4 地下连续墙的转角处或有特殊要求时,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可采用L形、T形等。
4.5.5 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宜取C30~C40。地下连续墙用于截水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槽段接头应满足截水要求。当地下连续墙同时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及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
4.5.6 地下连续墙的纵向受力钢筋应沿墙身每侧均匀配置,可按内力大小沿墙体纵向分段配置,且通长配置的纵向钢筋不应小于50%;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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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不宜小于75mm。水平钢筋及构造钢筋宜选用HPB235、HRB335或HRB400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水平钢筋间距宜取200mm~400mm。冠梁按构造设置时,纵向钢筋锚入冠梁的长度宜取冠梁厚度。冠梁按结构受力构件设置时,桩身纵向受力钢筋伸入冠梁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钢筋锚固的有关规定。当不能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其钢筋末端可采取机械锚固措施。 4.5.7 地下连续墙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在基坑内侧不宜小于50mm,在基坑外侧不宜小于70mm。 4.5.8 钢筋笼两侧的端部与槽段接头之间、钢筋笼两侧的端部与相邻墙段混凝土接头面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150mm,纵筋下端500mm长度范围内宜按1:10的斜度向内收口。 4.5.9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头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 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圆形锁口管接头、波纹管接头、楔形接头、工字形钢接头或混凝土预制接头等柔性接头;
2 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外墙,且需要形成整体墙体时,宜采用刚性接头;刚性接头可采用一字形或十字形穿孔钢板接头、钢筋承插式接头等;在采取地下连续墙顶设置通长的冠梁、墙壁内侧槽段接缝位置设置结构壁柱、基础底板与地下连续墙刚性连接等措施时,也可采用柔性接头。
4.5.10 地下连续墙墙顶应设置混凝土冠梁。冠梁宽度不宜小于墙厚,高度不宜小于墙厚的0.6倍。冠梁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撑或锚杆的传力构件或按空间结构设计时,尚应按受力构件进行截面设计。
4.6 地下连续墙施工与检测
4.6.1 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的适应性等因素选择成槽设备。成槽施工前应进行成槽试验,并应通过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参数。
4.6.2 当地下连续墙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槽壁变形。
4.6.3 成槽施工前,应沿地下连续墙两侧设置导墙,导墙宜采用混凝土结构,且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导墙底面不宜设置在新近填土上,且埋深不宜小于1.5m。导墙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成槽设备和顶拔接头管施工的要求。
4.6.4 成槽时的护壁泥浆在使用前,应根据泥浆材料及地质条件试配及进行室内性能试验,泥浆配比应按试验确定。泥浆拌制后应贮放24h,待泥浆材料充分水化后方可使用。成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设备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泥浆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
4.6.5 单元槽段宜采用间隔一个或多个槽段的跳幅施工顺序。每个单元槽段,挖槽分段不宜超过3个。成槽过程护壁泥浆液面应高于导墙底面500mm。
4.6.6 槽段接头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压力对其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安放槽段接头时,应紧贴槽段垂直缓慢沉放至槽底。遇到阻碍时应先清除,然后再入槽。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混凝土产生绕流的措施。 4.6.7 对有防渗要求的接头,应在吊放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前,对槽段接头和相邻墙段的槽壁混凝土面用刷槽器等方法进行清刷,清刷后的槽段接头和混凝土面不得夹泥。
4.6.8 钢筋笼制作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受力较大处。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板类构件的规定。
4.6.9 钢筋笼应设置定位层垫块,垫块在垂直方向上的间距宜取3m~5m,水平方向上每层宜设置2块~3块。 4.6.10 单元槽段的钢筋笼宜整体装配和沉放。需要分段装配时,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宜选在受力较小处,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钢筋连接的有关规定。
4.6.11 钢筋笼应根据吊装的要求,设置纵横向起吊桁架;桁架主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且应满足吊装和沉放过程中钢筋笼的整体性及钢筋笼骨架不产生塑性变形的要求。连接点出现位移、松动或开焊的钢筋笼不得入槽,应重新制作或修整完好。
4.6.12 现浇地下连续墙应采用导管法浇筑混凝土。导管拼接时,其接缝应密闭。混凝土浇筑时,导管内应预先设置隔水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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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3 槽段长度不大于6m时,槽段混凝土宜采用二根导管同时浇筑;槽段长度大于6m时,槽段混凝土宜采用三根导管同时浇筑。每根导管分担的浇筑面积应基本均等。钢筋笼就位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面的深度宜在2.0m~4.0m,浇筑液面的上升速度不宜小于3m/h。混凝土浇筑面宜高于地下连续墙设计顶面500mm。
4.6.14 除特殊要求外,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4.6.15 地下连续墙冠梁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4.4.9条的规定。 4.6.16 地下连续墙的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检测数量不得小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的20%,且不少于10幅;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
2 应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
3 应采用声波透射法对墙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墙段数量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墙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幅墙段,每个检测墙段的预埋超声波管数不应少于4个,且宜布置在墙身截面的四边中点处;
4 当根据声波透射法判定的墙身质量不合格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 5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其质量检测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7 锚杆设计
4.7.1 锚杆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拉结构宜采用钢绞线锚杆;当设计的锚杆抗拔承载力较低时,也可采用普通钢筋锚杆;当环境保护不允许在支护结构使用功能完成后锚杆杆体滞留于基坑周边地层内时,应采用可拆芯钢绞线锚杆;
2 在易塌孔的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碎石土、粉土层,高液性指数的饱和粘性土层,高水压力的各类土层中,钢绞线锚杆、普通钢筋锚杆宜采用套管护壁成孔工艺;
3 锚杆注浆宜采用二次压力注浆工艺;
4 锚杆锚固段不宜设置在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及松散填土层内; 5 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锚杆的适用性。 4.7.2 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Rk?Kt (4.7.2) Nk式中: Kt──锚杆抗拔安全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支护结构, Kt分别不应小于1.8、1.6、
1.4;
Nk──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kN),按本规程第4.7.3条的规定计算; Rk──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kN),按本规程第4.7.4条的规定确定。
4.7.3 锚杆的轴向拉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Nk?式中: Nk──锚杆的轴向拉力标准值(kN);
Fhsbacos? (4.7.3)
Fh──挡土构件计算宽度内的弹性支点水平反力(kN),按本规程第4.1节的规定确定; s──锚杆水平间距(m); ba──结构计算宽度(m); α──锚杆倾角(°)。
4.7.4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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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通过抗拔试验确定,其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2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也可按下式估算,但应按本规程附录B规定的抗拔试验进行验证:
Rk??d?qsikli (4.7.4)
式中: d ──锚杆的锚固体直径(m);
li──锚杆的锚固段在第i土层中的长度(m);锚固段长度(la)为锚杆在理论直线滑动面以外的长度,
理论直线滑动面按本规程第4.7.5条的规定确定;
qsik──锚固体与第i土层之间的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kPa),应根据工程经验并结合表4.7.4取值。
表4.7.4 锚杆的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土的名称 填土 淤泥质土 土的状态或密实度 IL>1 0.75<IL≤1 粘性土 0.50<IL≤0.75 0.25<IL≤0.50 0<IL≤0.25 IL≤0 e>0.90 粉土 0.75≤e≤0.90 e<0.75 稍密 粉细砂 中密 密实 稍密 中砂 中密 密实 稍密 粗砂 中密 密实 砾砂 风化岩 中密、密实 全风化 强风化 qsik (kPa) 一次常压注浆 16~30 16~20 18~30 30~40 40~53 53~65 65~73 73~90 22~44 44~64 64~100 22~42 42~63 63~85 54~74 74~90 90~120 80~130 130~170 170~220 190~260 80~100 150~200 二次压力注浆 30~45 20~30 25~45 45~60 60~70 70~85 85~100 100~130 40~60 60~90 80~130 40~70 75~110 90~130 70~100 100~130 130~170 100~140 170~220 220~250 240~290 120~150 200~260 注: 1 采用泥浆护壁成孔工艺时,应按表取低值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折减;
2 采用套管护壁成孔工艺时,可取表中的高值; 3 采用扩孔工艺时,可在表中数值基础上适当提高;
4 采用分段劈裂二次压力注浆工艺时,可在表中二次压力注浆数值基础上适当提高; 5 当砂土中的细粒含量超过总质量的30%时,按表取值后应乘以0.75的系数; 6 对有机质含量为5%~10%的有机质土,应按表取值后适当折减; 7 当锚杆锚固段长度大于16m时,应对表中数值适当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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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锚杆锚固段主要位于粘土层、淤泥质土层、填土层时,应考虑土的蠕变对锚杆预应力损失的影响,并应根据蠕变试验确定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锚杆的蠕变试验应符合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4.7.5 锚杆的自由段长度应按下式确定(图4.7.5):
lf?(a1?a2?dtan?)sin(45??sin(45???m?m2)2???)d?1.5 (4.7.5)
cos?式中: lf──锚杆自由段长度(m);
α──锚杆的倾角(°);
a1──锚杆的锚头中点至基坑底面的距离(m);
a2──基坑底面至挡土构件嵌固段上基坑外侧主动土压力强度与基坑内侧被动土压力强度等值点O的
距离(m);对多层土地层,当存在多个等值点时应按其中最深处的等值点计算; d──挡土构件的水平尺寸(m);
φm──O点以上各土层按厚度加权的内摩擦角平均值 (°)。 a-m 图4.7.5 理论直线滑动面 1-挡土构件;2-锚杆;3-理论直线滑动面 锚杆自由段长度除应符合公式(4.7.5)的规定外,尚不应小于5.0m。 4.7.6 锚杆杆体的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N?fpyAp (4.7.6)
式中: N──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kN),按本规程第3.1.7的规定计算;
fpy──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kPa);当锚杆杆体采用普通钢筋时,取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fy); Ap──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m2)。
4.7.7 锚杆锁定值宜取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0.75~0.9倍,且应与本规程第4.1.8条中的锚杆预加轴向拉力一致。
4.7.8 锚杆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m;多层锚杆,其竖向间距不宜小于2.0m;当锚杆的间距小于1.5m时,应根据群锚效应对锚杆抗拔承载力进行折减或相邻锚杆应取不同的倾角;
2 锚杆锚固段的上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4.0m;
3 锚杆倾角宜取15°~25°,且不应大于45°,不应小于10°;锚杆的锚固段宜设置在土的粘结强度高的土层内;
4 当锚杆穿过的地层上方存在天然地基的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时,宜避开易塌孔、变形的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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