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次规划调整、新定道路、河流及道路交通及相关设施简要说明。
规划区内新规划道路(或调整)有??,道路规划宽度为××米(要说明调整原因),??。 规划区内规划(或调整)沟渠有??,沟渠宽度、河岸通道宽度、走向等的说明(要说明调整原因)。
规划区内规划(或调整)高压线线路名称及电压等级说明。 其它要点说明。
(6)图中尺寸标注单位除方位角为“度、分、秒”外,其余均以“米”计。
(7)规划采用成都坐标系,图中注有“ *” 坐标为本次规划新定坐标(道路转弯半径R注有“( )”表示为本次规划新定半径)。
(8)本规范围完全(局部)覆盖《××控规》(设计号)的范围,故原《××控规》(设计号)作废。
3.4.2.2要点说明二
(1)本规划范围线内(含规划范围线上)的信息为有效规划信息,线外信息以相应区域控规的有效范围内信息为准。
(2)本规划××年××月××日经××会议审查通过(或批准),审批表号×××。 (3)本规划有效期见规划文件专用章,本规划生效期前规划范围内原有经法规认可的项目合法存在,但项目改造时须按规划实施。
(4)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 (5)本规划有效期间因必要的规划调整后,以本规划文件的更新版本为准。 3.4.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
(2)规划道路横断面图(仅限新规划道路) (3)规划设计相关资料一览表
相关资料一览表 设计号 名称 项目负责人 完成日期 备注 注:相关资料一览表只罗列技术成果资料如专业(项)规划、项目规划、原规划(上版),总
规、分区规划不列入该表。 (4)规划道路一览表
规划道路一览表 类 别 ××米道路 ××米道路
长 度(Km) 面 积(hm2) 10
备 注 其中××Km折半计算 其中××Km折半计算 合 计 道路净面积为××hm2 注:规划范围周边道路面积折半计算; 规划道路密度为 ×× Km/Km2;
规划道路面积率为 ×× %(以道路净面积计)。
3.5 管线工程规划图(比例 1:1000~1:2000) 3.5.1 图纸要求
(1)标明市政公用设施的平面位置或用地范围(如水厂、污水处理厂、110kV(35kV)及以上变电站、电信交换局所、储配气站等的平面位置及用地范围;给水加压泵站、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开闭所、配气站等的平面位置等)。
(2)标明规划道路下管线的走向(如给水干管、雨水干管、污水干管、主干电缆沟(隧道)、通信干管、燃气干管等的走向);标明排水管的流向。
(3)标明地上管线、不在规划道路下并予以保留的地下主管线及相关控制线(如35 kV以上等级高压线、微波通道、给排水干管、燃气干管、输油干管等)。
(4)标明各种管线间的相对平面关系。 3.5.2 要点说明 3.5.2.1要点说明一
(1)版本信息说明(更新版才写):本规划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版。 (2)区位关系、范围说明:本规划区位于××区××乡××村,用地由××路、××河及××铁路围合而成(或东至××,西至××,??),面积约为××公顷。
(3)规划依据:局规技管字×号、相关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
(4)规划要点说明。规划区内的各种管线均与城市管线系统并网(或??),分别通过××道上的城市干管接入。污水排入××;雨水排入××(或××河);通信接入××电信交换局;燃气由××配气干管提供;电力由××变电站提供。
(5)本规范围完全(局部)覆盖《××控规》(设计号)的范围,故原《××控规》(设计号)作废。
3.5.2.2规划说明二
(1)本规划范围线内(含规划范围线上)的信息为有效规划信息,线外信息以相应区域控规的有效范围内信息为准。
(2)本规划××年××月××日经××会议审查通过(或批准),审批表号×××。 (3)本规划有效期见规划文件专用章,本规划生效期前规划范围内原有经法规认可的项目合法存在,但项目改造时须按规划实施。
(4)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 (5)本规划有效期间因必要的规划调整后,以本规划文件的更新版本为准。
11
3.5.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
(2)规划道路管线横断面图(仅限新规划道路) (3)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
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 设施名称 公厕 中型垃圾转运站 开闭所 电信交换局 邮政局(所) 配气站 公共停车场库 公交场站 消防站 ??
3.6规划信息公示图(比例1:1000~1:2000)
规划信息公示图的内容与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内容基本一致,但应增加和减少以下内容: 3.6.1减少内容
(1)地铁、军事用地等涉及保密的规划信息不予公示。
(2)非强制性内容如配套设施中的储蓄所、邮政所、门诊所等不予公示。 3.6.2增加内容
(1)控规执行强制性内容一览表(试行稿),见附录C。
4、规划成果的统一格式
4.1 图签
数 量 (座) 单位建筑面积(m) ≥50 2单位用地面积(m2) ≥300(含配电房) ≥200(不含配电房) 备注 4(Ⅷ.F)-a-01-01分区代码标准大区标准片区图签位置安排在图纸右下角,其中除人员的签名外,其余内容均要求打印。
标准街坊4.2 地块编号
街区编号地块编号采用分区规划统一编码,示例如下:
地块编号
12
? 分区代码:锦江区—1,成华区—2,金牛区—3,青羊区—4,武侯区—5,高新区—6,龙泉驿区—7,青白江区—8,新都区—9,郫县—10,温江区—11,双流县—12,华阳—13。
? 标准大区:对应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约5平方公里规模。
? 标准片区:对应一个工业区、居住区规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一个混合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
? 标准街坊:以主要的城市道路为分界。对应于一个工业园区、居住小区,面积在0.25~0.5平方公里左右。 ? 街区:以小区道路为分界。 5、附则
5.1 本技术规定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施行。 5.2 本技术规定由成都市规划院总工办负责解释。
5.3凡因特殊情况,在规划编制中需突破本规定,应事先报请市规划院总工办同意。 5.4 主要控制指标名词解释见附录A,图纸用语规定见附录B,控规执行强制性内容一览表(试行稿)见附录C,重要名词中英文对照见附录D,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见附录E。
13
附 录
附录A:
主要控制指标名词解释
1、用地性质(Land Use Function)
地块土地利用的类别,应划分至小类,综合性较强的用地可划分至中类。 2、用地面积(Plot Area) 指地块的净面积。
3、容积率(Floor-area Ratio)
建筑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图纸中所提容积率一般为上限值,即须小于或等于。特殊情况下可定控制区间或下限值。 4、绿地率(Green Space Percentage)
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 图中所提绿地率均为下限,即须大于或等于。 5、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
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投影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图中所提建筑密度均为上限制,即须小于或等于。
6、建筑限高(Building Height Restriction)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室外地坪起到其计算最高点不得超过的最大高度限值或不得低于的最小高度限值(未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为最大高度限值)。限值以米为单位表示。在满足景观视廊等控制要求的地段,建筑限高应采用建筑屋顶标高限定值。
7、配套设施(Public Service) 指在地块内须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 8、禁止开口路段(Prohibitive Passageway)
地块周边禁止接向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路段。 9、配建车位(Parking Seats Arrangement)
地块内必须建设的与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位数。 图则所提配建停车位数量为下限,即须大于或等于。 10、居住人口(Residential Population)
指在地块内的住宅和宿舍中居住的人口,不包括在旅馆等其它建筑中居住的人口。 宿舍是提供学生或单身职工集体居住而不配置独立厨房的建筑物。 图中所提居住人口数量为允许居住的最大人口数量,即须小于或等于。 11、道路红线(Road Restriction Line)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