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还要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
(二)应急指挥。
1、本预案启动后,信息中心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2、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应立即在现场开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建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信息中心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四)信息处理。
1、各部门、中心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信息中心,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信息中心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编发
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究判断各类信息,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 (五)信息发布。
1、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相关单位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增强公众的信心。
2、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媒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六)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应急会议或由分管领导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公安局请求支援。 (七)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局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向分管领导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分管领导。 (二)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分管领导,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必要时采取合理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装备保障。
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调用。 (二)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
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三)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局信息中心选择若干经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可的、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的部门作为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 (二)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
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