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园林发〔2011〕144号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 高级园林工程师和一级风景园林师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市人才交流中心园林分中心,园林协会、学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78号)和《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61号)要求,助理园林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和二、三级风景园林师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实行考试后,我市不再进行工程系列园林专业中、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高级园林工程师和一级风景园林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精神,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开展园林高级工程师和一级风景园林师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1日-11月30日,过期不受理。 地点:重庆市园林局职改办(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杨高瑛,电话:63673771。 二、申报渠道
局属单位直接报送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非公园林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园林人才交流分中心实行了人事代理的,由该中心组织申报,其他人员按渝职改办〔2011〕128号文件要求,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申报或按行政隶属关系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查同意后,按规定送重庆市园林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1式2份。要求:高级园林工程师:专业组别填园林工程专业。一级风景园林师:专业组别填风景园林专业。并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2.委托评审函1式2份。要求: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式3份。要求:需用统一表格;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需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无”。
4.《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1式15份。要求:A3纸打印。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高级园林工程师填工程系列园林高级,一级风景园林师填工程系列风景园林一级。业绩内容要真实具体,要反映申报
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体现出所完成的工程的规模、技术含量、本人所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
5.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6. 论文(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论著及其检索信息表,学术、技术报告,获奖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7.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信息表复印件各1份。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9.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审核表原件各1份。
10.《继续教育登记卡》1份复印件。要求: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0学时。
11.园林高级工程师或一级风景园林师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原件由市级主管部门、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区县职改部门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并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每人1袋,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四、材料返还
市职改办下发任职资格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联系市园林局职改办,取回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及时归档,未领取的,将跨年度予以销毁,恕不保留。评审未通过人员资料不予退还。
五、评审费用
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遇市物价、财政部门对收费标准有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六、其他
(一)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园林工程和风景园林以外专业,材料申报时间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要求为准,在各专业评委会材料申报日期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园林局职改办,按程序审核盖章后,送相关专业评委会。
(二)风景园林和园林工程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无岗位职数限制,局属单位其它专业原则上应按渝职改办〔2011〕128号文件要求,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3次以上“优秀”者;
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
3.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4.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者;
5.参加“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服务期
满,考核鉴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申报条件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要求执行。
附件:1.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2. 委托评审函
3.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4.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5. 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6. 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7.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 8.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园林 工程师 风景园林师 评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