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信息或者国家秘密载体。在工作中,确需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实例举证:
【案例一】2008年,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有多份日记,内容涉及大量国家秘密。经查,计算机使用人华某将每天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都记录在个人日记中,包括某工作中涉及的大量国家秘密。由于违规记录了大量涉密内容,造成泄密,华某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案例二】2003年,师某被借调到某涉密部门工作,协助起草了大量涉密文稿,2005年借调结束后,师某觉得这些文稿都是其心血结晶,使用自己的U盘将有关涉密电子文稿违规复制带出该部门,并违规存储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导致泄密。事件发生后,师某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警示: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大量新型涉密载体,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和扫描仪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在工作中普遍使用,数量急剧增多,泄密风险激增。尤其是电磁介质,具有体积小、容量大、复制方便等特征,应当在工作中引起注意。
12种严重违规行为之六: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密国家秘密
释义: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会导致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扩大和造成国家秘密失控,必须严格禁止。
实例举证:
【案例一】2007年7月,某公安局刑警支队副队长李某参与支队当晚的抓赌行动。当天中午有朋友来访,李某无意中提到档案的抓赌计划,不想该朋友正是参赌者之一。得到消息后,他马上通知赌场,导致当晚的抓赌行动功亏一篑。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案例二】2008年3月,某地机场工作人员王某,在与他们互联网聊天时,处于对外吹嘘的目的,通过QQ向网友泄露了有关部门在该机场的集结、调动情况,被我有关部门截获。经鉴定,有关情况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王某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示:在现代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时必不可少的。但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如果不注意保密问题,不分地点、场合,随便说话或是吹嘘,擅自将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告诉他人,往往会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造成国家秘密失控,给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损害。
12种严重违规行为之七: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释义:互联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以及没有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都无法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不能用来传递国家秘密。
实例举证:
【案例一】2006年5月,某省勘探公司项目经理朱某在组织某项目现场施工时,要求员工通过无线网络设备,用电子邮件传递有关项目建设的具体位臵、图片资料等涉密文件资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朱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二】2007年8月,某外事部门接到境外发来的机密级电报,工作人员刘某草拟回函后,未经请示,擅自以明传方式将有涉密内容的回函传至境外,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刘某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被限期调离。
警示: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传递国家秘密,应当使用有相应等级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设施、设备,如铺设专用线路或租用专用信道,并采取加密等安全保密技术措施。
12种严重违规行为之八: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释义:理解本条规定,需要把握“涉密存储设备”这一概念。“涉密存储设备”,是指用于存储涉密信息的各类介质和设备的总称,主要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光盘、u盘、存储卡、记忆棒、录音带、录像带等存储介质,以及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的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实例举证:
【案例一】2008年1O月,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邓某违规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被境外情报机构利用“木马”窃密程序,盗取数十份涉密文件。邓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案例二】2008年,某集团公司所属研究所职工王某,擅自使用存储涉密文件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有关部门进行互联网技术监测时发现,该机正在上网,内存有多份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经鉴定,其中两份为机密级。该研究所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
警示: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将导致涉密信息处于不可控状态,直接危害国家秘密安全。
12种严重违规行为之九: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
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释义: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容易被植入“木马”等窃密程序,使涉密信息系统受远程控制,导致国家秘密被窃取。
实例举证:
【案例一】2005年5月,某局级领导干部马某要求打字员赵某将自己台式涉密计算机中存储的文件资料复制到新配备的笔记本电脑中。赵某将两台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连接,采取网上传输方式进行复制,导致大量涉密文件资料泄露。有关部门给予马某撤销领导职务,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调离原工作岗位。
【案例二】2009年2月,某涉密单位研究所所长张某,私自更换办公室涉密计算机,将原涉密计算机硬盘安装在新计算机上,并在无任何技术防护措施的新计算机和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导致大量涉密文件泄露。有关部门给予张某撤销所长职务、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的处分。
警示:确需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中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使用一次性光盘刻录下载,设臵中间机,或者使用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信息单向导入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