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说 明
宁波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施工场地东南侧人行道上存在权属鄞州区邱隘镇政府四盏路灯及两根电杆(由宁波市鄞州邱隘龙源水电安装队养护)影响控制中心施工必须移除。
因1、工期要求比较紧;2、权属比较复杂(属不同单位)。 经与养护单位宁波市鄞州邱隘龙源水电安装队协商,由宁波市鄞州邱隘龙源水电安装队负责相关设施的报批、拆除、补光、及与相关部门协商善后事宜;由宁波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附属市政、绿化工程项目部)负责支付费用及对接处理相关事宜,同意产生的费用叁万贰仟圆整(小写:¥32000.00)直接支付给宁波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特此说明。
单位:宁波市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签章)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用地开发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