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案号:
南京江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构提出的关于 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构决定予以受理。
航道管理机构(航道处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58806833-86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当事人,两份航道管理机构存档
交通行政许可事项核查意见书
案号: 许可小龙湾跨秦淮河桥 事项 核查时间 核 查 情 况 核查地点 受理 时间 现状西门子路东端,规划小龙湾路西端, 核查意见 核查人员签名: 、 单审 位核 负意 责见 人 备注 注:本意见书用于一级许可,视为审查意见书;用于二级许可,视为初审意见书。
年 月 日 航道管理机构 签名: 临、跨、过河建筑物(桥梁)核查意见书附表
航道名称:秦淮河航道
案 号: 高程系统: 许可事项 小龙湾跨秦淮河桥 南京江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 易蓉 联系电话 52706502 所在地航道管理站(处) 申请人 名称(姓名) 地(住)址 受委托人 所在地航道(务)管理处 南京市航道管理处 城区航道管理站 长期 建筑物存续时间(长期或临时) 结构型式 地点 中心桩号为ko+619.42 右承台 顶高 5.80 河面宽度(米) 100 通航孔(个) 1 夹角(度) 申报情况 梁底高程(米) 17.2 跨径(米) 主桥采用自锚式悬索桥 左承台 顶高 5.80 5° 96 H(米) 7 h(米) 7 B(米) 55 设计河底高程(米) 2.3 b(米) 55 实际河底高程(米) 2.3 航段概况 等 级 六 最高通航最低通航水水位(米) 位(米) 9.8 5.5 有 1、施工过程中,严禁向航道内倾抛建筑垃圾及施工遗留物,灌注桩 钻孔产生泥浆必须全部外运。 关 2、鉴于该航道目前不通航待今后航道升级改造后,须设置桥涵标及 警示标志。 要 3、工程竣工后,恢复航道原状。对航道造成损害的,应按照有关规 定缴付航道财产赔(补)偿费。 求 备注 核查人
审核人 交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书
案号:
许可小龙湾跨秦淮河桥 事项 申 请 人 基本情况 受理时间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单位名称 地址 国籍 经办人员: 审审 查查 情意 况见 及 部审 门核 签名: 负意 责见 年 月 日 人 单审 位批 , 签名: 负意 责见 年 月 日 人 备 注 交通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案号:
许可事项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文书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易蓉 小龙湾路跨秦淮河桥 受送达人(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送达人 收 到 日 期 收件人签名或盖章 易蓉(手签) 易蓉(手签) 易蓉(手签) 备 注 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可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且在备注栏内写明与送达人的关系。 (2)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交代收人签收。 (3)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送达应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备注中写明拒收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