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紧急通
知
【法规类别】供销合作
【发文字号】豫供文[2014]3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7.11 【实施日期】2014.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
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紧急通知
(豫供文〔2014〕37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抓紧编报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4〕4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中央拟立项扶持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22个 1 / 2
(计划安排财政资金指标见附件1)。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要及时与同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沟通协调,联合组织完成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并附项目实施计划编制说明,逐级联合行文上报至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农发办。
三、编制实施计划的同时编制实施方案,根据核定的项目投资控制数,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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