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5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03(2)

2019-03-29 09:54

【例题1·单选题】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2014年)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乙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甲、丙和丁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2014年)

A.为合伙企业提供财务管理

B.债权 C.社会关系

D.为合伙企业提供战略咨询

【答案】B

【解析】(1)选项AD: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2)选项C:无法评估作价,不得用于出资。

【考点2】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135)(2009年多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多选题)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

【例题2·单选题】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B卷)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2)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例题3·多选题】某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4年)

A.担任该基金总经理

B.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依法为该基金提供担保 D.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担任该基金总经理);(2)选项BCD: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

【考点3】利润分配(P135)

1.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考点4】交易(P135)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乙、丙、丁均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C.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甲、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BCD

【解析】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均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考点5】竞争(P135)(2012年案例分析题)

1.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BD

【解析】(1)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AC错误);(2)有限合伙人能否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B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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