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下设一个热线信息中心,一个系统维护组,一个自行车维修组,一个收银组,一个稽查组,一个调运组,具体负责区域内营运、调运、车辆及系统维修、保洁工作。
在日常运营管理中,我们将采取市场化运作,对亭、棚、自行车广告资源进行商业运作,同时对公共自行车服务亭进行集约利用,实现一亭多用。通过获取收益来逐步填补运营成本。(见附表)
每年运营成本测算
项目名称 运营成本(元/年) 备注 按38人算,其中有6名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成本 办公费用 网络与水电费 车辆保险与保养 调度车费用 运营成本合计 1480000 41600 133800 91000 160000 1906400 公交公司人员兼职。 办公耗材、通讯及其它费用 网络3.72万/年水电费9.66万/年 自行车购买保险和保养 调度车保养、油耗、保险等 运营中通过广告资源、亭棚商业开发获得收益,逐步弥补运营成本。 五、相关问题及建议
由于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是一项惠民、便民的公共服务,在初期就要着眼于未来,选择在成熟的服务系统基础上进行本地化创新和二次开发,使这一系统在完成后能为丽水市民及外来游客带来最大的便利,确保系统走在全国前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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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可持续运营、管理。鉴于该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从项目审批、资金到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具体建议如下: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快网点建设、加强运行监管、强化运营保障、加大协调力度,强势推进项目,建议建立丽水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夏海国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投标中心、市建设(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传输局、相关通讯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管处和公交公司、莲都区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2.组建运营主体。依托市公交公司,组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运营主体,负责前期建设的协调和后续运营工作,为系统建设期的项目推进、质量及其后续的运营管理提供强大的团队保障。
3.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社会参与及监督机制,在公共自行车网点规划、建设及服务规范、标准制订等工作中,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征求市民意见。
4.规范行业秩序。建立各种长效管理机制,支持建设和市场运营。同时并分别对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自行车租赁业务和未经审批擅自占道设臵存放点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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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安全保障。不断提高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安全防盗水平,加大对恶意破坏城市公共自行车和服务网点设施、偷窃公共自行车、故意扰乱经营秩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6.确保运营资金。要确保公共自行车的公益性服务,真正体现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除了亭、棚车广告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外,市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以保证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运营。
7.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丽水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利用公共自行车开展竞技、健身、旅游等多种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和中外游客了解和使用公共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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