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煤矿开掘工程管理

2019-03-29 10:03

关于加强开掘工程管理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矿井:

目前,公司矿井巷道掘进管理存在问题较多,如巷道成型差,锚喷巷道中锚杆、锚索设计及施工质量、喷射砼质量均不高,喷射砼回弹率高,临时支护不规范等,为提高开掘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改善巷道支护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件,现就加强开掘工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巷道布置

1、各矿井要合理规划采掘布局、开采顺序,尽可能顺序开采,避免跳采。

2、根据不同条件,东西部矿井大力推广应用沿空留巷、沿空掘巷布置方式;中部矿井积极应用沿空掘巷、外错式布置方式。沿空掘巷,中部矿井煤柱留设尺寸不小于6米,东西部矿井煤柱留设尺寸根据矿井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巷道布置应选择合理层位,避开地质构造和岩层破碎地段及水害威胁地段,为巷道掘进安全及巷道的维护创造条件。 二、巷道支护

各矿应积极优化巷道断面和支护设计。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矿压特点,科学合理地选择巷道断面形状、断面大小及支护形式。各类巷道支护设计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充分考虑矿压影响、断面收缩、设备布置及安全间距等要求,必须满足通风、运输及行人需要。支护形式的选择要结合当前支护技术和采掘工艺技术的发展状况,巷道支护要稳定、可靠、安全。

1、大力推广以锚网(索)、锚喷、锚网(索)+钢筋梯(或钢带)、锚网+壁厚注浆(锚注支护)等主动支护方式,切实提高支护强度。各矿井岩巷积极采用锚喷支护,对矿压显现明显、地质构造带、软岩、交叉点、硐室等的巷道,应进行壁后注浆加固或其他补强支护措施。

2、各矿井应积极应用锚网(索)支护设计和施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改变当前公司锚网(索)支护巷道设计欠科学、支护效果差的现状。要根据巷道围岩具体条件,如地应力大小、围岩强度、岩层节理裂隙发育情况以及巷道断面尺寸等来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认真开展现场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和实际支护效果修改完善支护设计,调整支护参数,使设计更合理。

锚杆支护应积极采用左旋螺纹锚杆,不得新进右旋锚杆。 三、加强巷道掘进施工及维护管理

1、巷道掘进施工及巷道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应严格追查责任。矿总工程师对设计及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与审批工作负责,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及巷道维护质量由分管开掘的副矿长或副经理及生产科、安检科负责。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13〕1号)标准要求,加强巷道开拓掘进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开掘工程《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对掘进施工的各主要环节如打眼、爆破、支护控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程质量。

3、各矿必须规范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应有完整的巷道支护设计、支护工艺及施工工艺等内容。炮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完整的爆破设计内容。图件内容和标注齐全、规范,比例恰当,按章节编号。

4、各矿井炮掘工作面必须应用光面爆破技术。要认真探索和优化适合本矿地质条件的光面爆破参数设计,并强化施工管理。

(1)要根据围岩情况,合理确定循环进度、炮眼参数、装药结构及装药量等。

(2)必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必须根据巷道中腰线,标注巷道周边轮廓线,并根据炮眼布置图,标注炮眼位置。

(3)综掘工作面应严格按照巷道轮廓线截割,控制巷道成型。矿井区队要实行超欠挖奖惩措施,确保巷道成形质量。 5、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各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积极探索岩巷掘进临时支护方法,可采用吊环式(窜管式)前探梁临时支护和机械伸缩柱式临时支护方式及其他改进方法,采用吊环式(窜管式)前探梁临时支护时,前探梁必须在3根以上,半圆拱巷道拱肩以上、梯形巷道顶部必须全覆盖。吊环式(窜管式)前探梁临时支护和机械伸缩柱式等临时支护方式在使用中逐步完善,并逐步取消木点柱单一临时支护,使临时支护更安全、可靠、简便。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完善不得掘进。

6、巷道掘进成形后,及时按要求进行永久支护,一次支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锚杆、锚索严格按设计标准打设,锚杆、锚索的预紧力、锚固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锚喷巷道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巷道的多次喷浆。 7、各矿要加强巷道喷射混凝土过程管理,根据围岩条件认真进行喷射混凝土配比设计,科学选择速凝剂和其他添加剂(如聚丙烯纤维等)及其添加量,以改善喷射混凝土品质;根据喷射混凝土材料性质及喷浆机具的具体特点,调整风压和水压,以达到最佳喷射效果。 要加强喷射混凝土质量监测,每月按规定打设喷层厚度检测孔及进行强度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修正混凝土配合比,并严格配料管理及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喷射混凝土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从施工的各环节降低回弹率。作业规程中要对喷射混凝土施工回弹率及回弹料的收集利用进行规定,并认真考核。

8、开掘工程应根据掘进工艺流程、循环作业方式、循环进尺,认真编制和实行正规循环作业,避免出现掘进超前、出矸滞后现象。掘进煤矸必须及时运出,以便及时支护,装岩设备后巷道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9、各矿井应建立完善的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和工程质量评价制度。每月30日前由开掘矿长负责对本矿对各开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并写出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如下:

(1)光面爆破效果评价。根据实际爆破效果对爆破参数进行修正,对各掘进区队爆破施工情况进行考核,改进和解决施工中存在问题。

(2)锚网(索)支护效果评价。对锚杆(索)的锚固力、预紧力、锚杆(索)的布置、铺网质量等进行评价、考核。

(3)巷道喷射混凝土支护效果评价。对喷射砼强度、厚度、回弹率等进行评价、考核。 10、要加强和落实架棚巷道巷道的日常维护管理,采取松帮卸压和其它维护措施,减少巷道的二次维修和扩修,确保巷道支护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出现失修现象。 四、强化开掘巷道工程管理的考核工作

1、开掘巷道工程,各矿应认真进行旬检查、月验收工作,井巷工程质量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要求的进尺不得验收。 2、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各矿掘进工程管理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计入采掘 “双基”考核得分中。

(1)巷道道周边轮廓线及炮眼位置未标注,不得进行炮眼施工。检查中发现未按该程序执行,一次扣2分。

(2)光面爆破眼痕率:硬岩不小于80%、中硬岩不应小于50%、软岩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光面爆破不符合要求,扣2分。

(3)锚喷巷道应按要求打设检测孔,无检测孔扣1分,一处喷层厚度不合格扣1分;

无喷射混凝土检测试验报告扣2分。

(4)锚喷巷道锚杆(索)预紧力、抗拉拔力、扭矩应符合作业规程设计要求;锚杆螺母扭矩、抗拉拔力、预紧力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5)临时支护打设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符或不完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建立和实行开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评价制度,或评价过程弄虚作假,扣2分。

本通知下发后各矿井要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上级相关规定,本通知要求内容与《安全规程》及上级相关规定不符之处,按《安全规程》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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