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工作细则(2)

2019-03-29 11:31

第二章 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权限

第一节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1.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经其 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阶段在施工前7天提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2.1.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认可,如有不同意见应书面向施工单位提出。

2.1.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 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1.4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 第二节 关于主要施工材料、主要设备的监理 2.2.1主要施工材料在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出样品(或 看样)及有关订货厂家情况、单价情况,向监理单位审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等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2.2.2主要设备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由 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等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向监理组送报出厂合格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3施工单位在用材前7天向监理组报送有关出厂合 格证及材质检验报告,申请核定,否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2.4施工单位报送的有关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材质试验 报告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2.5凡监理工程师对核定的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试验报 告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并抄送建设单位,

6

施工单位应作出解释和处理。

第三节 核定有关施工试验报告

2.3.1有关施工试验报告的项目及内容均按国家及地方 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部位相应的施工试验报告以便及时核定。

2.3.2监理工程师核定有关施工试压报告,如发现有问 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予以纠正,对已造成施工事实者,监理工程师有权责成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措施,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和监理工程师认可。

第四节 审阅施工记录和安装记录

2.4.1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安 装记录、预检记录和隐蔽记录,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

2.4.2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施工记录和安装记录,如 发现疑问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应予以解释和澄清,对一些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疑点,施工单位应分析研究作出处理意见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2.4.3施工单位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将预检记录和隐蔽 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核定,监理工程师对关键部位进行现场随机检查,如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时即可签字认可,否则不得行下道工序施工。

2.4.4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并做好旁站记录。

第五节 关于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的监理

2.5.1有关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从控制工程 质量、进度、投资等的角度进行审查会签,然后交施工单位

7

施工;

2.5.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地洽商,须经建设单位、监理 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向设计单位办理洽商;

第六节 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2.6.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事故(包括施工和设计等 方面原因造成的)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

2.6.2责任方提出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征求监理工 程师同意后,由责任方提出事故处理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第七节 关于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问题

2.7.1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 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控制,当发现有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出处理的监理意见。

2.7.2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报送设计变更和工 地洽商,并由其认可。

2.7.3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由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控制实 际施工的工程量。

2.7.4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结算并签署 意见。

2.7.4监理工程师应尽力协助施工单位及时处理一些影 响工程、质量等的技术问题。

第八节 关于签发付款凭证:

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提出的“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有

8

关报表,工程付款凭证须由项目总监签署认可意见后,报送建设单位为付款的依据。

第九节 关于工程验收、技术资料整理

2.9.1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坚持各阶段验 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阶段施工的原则。

2.9.2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阶段验收工作。

2.9.3工程竣工验收,先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初验,合 格后再正式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申请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正式的验收。

2.9.4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竣工图及 整理各种技术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交建设单位。

第十节 其他职责

2.10.1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须接受政府监理部门的监

督,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秉公办事的原则深入工地实行随机检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当发现确实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提出停止施工。

2.10.2监理工程师对技术素质差,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 施工班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撒换。

第三章 掘进工程

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冲击层和基岩中井巷掘进工程质量控制。 2、本章的主要指标根据合同要求,按《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优

9

良工程要求提出的。

第一节 冲击层掘进工程

3.1.1主斜井冲击层掘进及明槽开挖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

3.1.2主斜井冲击层掘进中巷道宽度较设计大200mm,高度较设计大0~250mm。

3.1.3主斜进明槽外形尺寸中较设计:(1)标高±50mm,(2)长、宽度0~300mm,(3)坡度不得偏陡。

第二节 基岩掘进工程

3.2.1基岩钻爆法法施工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合理。掘进中的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检验: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3.2.2所施工的井巷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2-1规定。 表3-2-1 基岩掘进基本项目偏差 项 次 斜井、1 巷道、硐室 2 巷道 项 目 宽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度 无中线测全宽 高腰线至顶、底板 度 无腰线测全高 全断面掘进机掘进的中心偏移 第四章 锚喷支护工程

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井巷锚杆喷射砼支护巷道质量控制。 2、本章的主要指标根据合同要求,按《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优良工

10

0~

优良(mm) 0~200 0~250 0~200 0~250 ±50


施工监理工作细则(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7-2022年中国墙体材料市场运营态势研究报告(目录)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