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6.1.3评价区域生态系统比较完整,植被生产力中等,生态环境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6.1.4 本工程建设期产生的固废、扬尘、噪声、废水经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1.5 本工程营运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在采取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1.6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共约535915m2,主要占用林灌地、山坡灌草地、荒地、居民建设用地及耕地,工程将破坏灌林植被289075m2,灌草植被1724800m2,农田植被11700m2。工程的建设对地形地貌、动物、植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同时会将原有自然景观改变为工业景观。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水土保持报告,采取局部绿化和植物防护措施。罗沟尾矿库服务期满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闭库设计,服务期满后覆土平整,并植树种草,逐步恢复为林草地,使植被覆盖率有所回升,从而减小生态环境影响 6.1.7 环境风险分析表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出安全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风险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6.1.8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矿厂和尾矿库选址可行 6.1.9公众参与表明大部分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
6.1.10 本工程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6.1.11 水土保持措施评述结论
6.2建议
(1)做好矿群关系工作,认真落实搬迁方案,目前罗沟4户已搬迁完毕,项目建设前必须将官庄组南9户搬迁完毕;搬迁总人数13户52人。
(2)完善工程占地手续,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建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占地。
(3)建设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尾矿库进行设计和施工,完善水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4)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尾矿库暴雨时期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溃坝风险事故的发生;
(5)尾矿库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应根据工程进度,按照报告书中所提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6.3评价总结论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在落实项目搬迁方案,采取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第七章 经费概算
根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省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4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评价经费为10万元(不含大纲和报告书评审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