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 州 省 大 地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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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 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1.4 《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2 2 工程概况:
2.1本工程项目为凯里市上马石廉租房建设工程(二标段)工程地点位于凯里市开怀片区上马石安置点西侧,建筑面积:本标段包括2号、4号、6号楼(其中2号楼约:5158.65平方米、4号楼约:5064.71平方米、6号楼约:5064.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88.07平方米
结构类型:2号楼为框混结构、4、6号楼为砖混结构; 建筑层数:七层
抗震设防烈度:该工程所在地为非抗震设防区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耐火等级:三级
屋面防水等级: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10年)
3 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3.1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
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 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2 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3 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4 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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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3.6 塔吊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3.7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8 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
4 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4.1 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4.1.1 塔吊、脚手架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2 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3 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4.2 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以确定应急区域和范围。
5 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5.1 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电话:
0855-8271828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1、指挥组组长:杨政瑛 2、抢险组组长:张祥光
人 员:杨军、杨昌其 3、后勤保障组长:陈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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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陶 婷 二、通讯联络
1、指挥组:杨政瑛 联系电话:15808555599 2、抢险组:张祥光 联系电话:15985550180 3、后勤组:陈开权 联系电话:0855-2108888 三、应急求援设备
1、工地安装电话或管理人员配置移动电话 2、一般报警
病人急救:120 火警:119 匪警:110 3、电话报警须知
①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件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②讲清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及附近有什么特征。 ③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点的电话及地址。 5.2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5.2.1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 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 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救助;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2.2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 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5.2.3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5.2.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2.5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5.2.6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5.2.7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