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的用地计划指标供应不出去,但为了不影响下一年度的指标申报总额,往往先将剩余指标批转征用,过度出让土地,而后闲置待用,导致各级地方政府重土地审批、轻土地利用和监管,形成了土地批多用少的现实情况。XX年以来,我省累积批而未供土地3万公顷。
2、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涉及部门多,协调不畅。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涉及国土资源、发改、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受现行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和职能分工的影响,容易出现沟通协调不畅,缺少协同机制,难以形成合力的现象。政府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项目用地的审批上,注重对非法占地进行查处,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忽视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土地的用地过程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造成建设用地监管措施的实施效果不理想,给闲置土地的形成留下了空间。
3、人员不足。我省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批后监管的都是用地管理科(股),在负责建设用地管理的同时,还负责土地利用管理,任务重,工作量大,但一般科(股)只用2-3人,工作量和人员配置不匹配,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造成监管工作的缺失。
三、非真实闲置土地形成原因
(一)资料不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对动工的认定,需提供项目动工的施工许可证才能上传,否则就无法通过。
在招商引资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企业资金一经到位,企业用地就会启动。而建设规划部门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存在矛盾问题,导致企业无法提供动工资料。
遵义奥克明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取得遵义县公顷工业用地,已竣工投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上为疑似闲置土地,实际因无法录入施工许可证造成疑似闲置,实际不闲置。 (二)业务不熟。一些县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信息录入员对信息录入业务不熟,造成一些已开工或竣工项目因信息不及时录入而显示为闲置土地。
遵义辉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已经开工建设,不存在闲置现象,但因信息不及时录入,在土地市场动态网上显示为疑似闲置土地。 四、闲置土地处理建议
闲置土地处置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需要政府主导,协调相关部门,才能顺利促进闲置土地处置。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真实闲置土地处理建议
1、及时向政府汇报,抓紧处置闲置土地。主动向政府汇报,采取“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机制,针对供而未用造成闲置土地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
2、维护农民利益,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在综合考虑连贯性、一致性、稳定性的前提下,采取合理调整征收补偿标
准、奖励、预留安置发展用地等方式,化解征收工作中的一些矛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土地征收拆迁难的问题。同时,在以后的土地供应上要力争做到“净地、熟地”出让,实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的要求,从而保证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为企业的投资建设奠定基础。
3、区位调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毕节试验区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192号)同意毕节试验区开展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毕节试验区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第9项方案是“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由于相关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调整、产业布局调整等原因,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可按规划作区位调整”。因此,毕节市可对因规划调整而闲置的土地进行区位调整。其它市州参照实行。
4、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对于因土地抵押融资而闲置的土地,各地要将土地已抵押融资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消除已抵押土地闲置现象。今后要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4号)规定,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5、建立闲置土地处罚预警机制。无偿收回作为一种对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该手段不仅在现实中难以实施,而且其使用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包括损坏投资环境、打击土地市场、影响地方财政、拖累经济发展、增加处置成本等方面。因此,在对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进行处罚前,给予企业一个缓冲期,实行闲置土地处罚预警机制。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的,对企业进行约谈,讲明《闲置土地处置规定》,下达闲置土地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不按期开工的,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取闲置费,对闲置二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
6、加快土地司法纠纷处理进度。各地政府要协调当地司法部门,对因法院查封而闲置的土地,要加快司法处理进度,按法院判决及时处置查封土地。
7、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减少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因素。闲置土地的形成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规划修改调整、地质地貌不明、土地他项权利不清、水电路不通、拆迁不完全等原因,都会造成征地拆迁难度大,迟迟无法达到交付要求,无法及时供地,形成闲置土地;工业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所需时间长,增加了土地闲置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加强发改、经信、规划、建设、财政、商务、监察、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将对政府因素对造成土地闲置的影响。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交付、
项目建设等各个方面,是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到各级政府、财政、规划、住建、村组等较多的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统一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时间、任务,做好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建立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统一协调机制。
8、加强动态巡查力量。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近年来新增的日常监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系统工程和管理模式,流程长、环节多、监管难、人员少,且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为便于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切实改变“重供地审批、轻利用监管”的局面,强化单位相互协作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动态巡查和跟踪监管机制,全力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管工作,建议设立“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协调小组”,小组由各地耕地保护科、土地执法部门、土地利用科组成,具体负责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日常工作。 9、向国土资源部建议,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强化规划的作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是闲置土地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弱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作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如果符合规划,审批只需要确认是否符合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如果不符合规划,若用地方能出示可以调整规划的文件,视为符合规划的情况,但要办理规划变更核准手续;若用地方不能出示可以调整规划的文件,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