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知晓企业战略与运营情况,从而提高提供符合业务需求的内部法律服务的能力。
(二)建立从风险识别机制、风险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1、建立风险识别机制
(1)组织法务人员深入研究,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识别集团面临的风险,建立《集团风险事件库》,使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清晰的归类。
(2)总结集团之前发生的诉讼经验教训,组织法务人员分析过去全部诉讼案件,撰写《案件评估报告》。
(3)加强法务人员对风险管理知识的掌握,统一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参加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
(4)聘请外部专家讲授风险管理知识的掌握,统一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参加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
2、建立风险分析机制
(1)对《风险事件库》进行分类、排列,并量化打分,定期更新风险事件库,撰写风险评估报告。
(2)将风险提示、风险分析列入法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范围。风险分析报告的提交,作为法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3)与业务部门定期交流,建立集团风险预警机制。 3、建立风险应对机制
(1)通过《法务专刊》以及专门培训,加强集团全体员工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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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防范意识。
(2)通过风险识别、制定集团《诉讼预防管理办法》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3)要求法务人员主动发现风险,主动提出风险应对解决办法,将风险应对策略列入法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范围,作为法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应诉与维权的标准流程 1、建立应诉的标准流程
(1)建立从接案、分析案情、组织证据、答辩到应诉全过程的应诉标准流程。制定《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流程管理规定》。对诉讼业务的法务人员进行培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案件讨论,并列入法务人员的日常考核中。
(2)建立应诉案件的集体讨论机制。全部案件须经法务集体讨论,出庭人员的意见代表法务部的集体意见。
(3)建立案件报告制度。对于各阶段,承办法务人员都应出具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包括案情分析报告、代理思路报告、庭审情况报告、结案报告、商业改进报告等。对于出具的报告不符合要求或被领导多次退回的,计入该人员的绩效考核中。
(4)出于费用控制及内部人才培养的考虑,除重大案件及领导指定案件以外,集团及产业公司新发的案件原则上由内部法律顾问代理。对于需要借助外部律师资源和特殊专业技能,而委托外部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事宜,制定集团《外部律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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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订集团现有的《案件管理制度》和《法务部管理和考核奖罚办法》,联合集团人资部门,优化案件奖惩机制,加大案件败诉惩罚力度。
(6)加大对诉讼业务部门法务人员的培训,引进具有审判经验的人才。
(7)逐步建立集团的法院资源库、专家资源库。
(8)对于涉及集团重大案件及可能有关集团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专项办理,严格保密。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务人员,应出具惩罚措施。
2、建立维权的标准流程
(1)对于由集团主动提出的诉讼或仲裁,建立标准维权机制,包括案情分析、证据固定、法律检索、团队讨论、起诉思路、提起财产保全等程序,严格控制维权质量。
(2)对于由集团主动提出的其他维权措施,如发律师函、发告知函等,法务配合集团其他相关部门如监察中心,建立规范的流程。
(3)保持与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一旦发现有侵害集团合法利益的事件,法务第一时间参与,并提出针对性的维权措施。
(四)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 1、考核原则
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 2、考核项目
(1)法务人员的考核包括常规考核、定级考核、晋升考核、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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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轮换考核。
(2)常规考核的指标包括:合同/项目审核时间、审核质量、审核是否符合需求;风险防范意识与分析的能力、建议;诉讼/仲裁应对的能力、结果;法务管理制度的拟定与流程优化的能力、建议等。
3、考核周期
(1)考核周期分为:日考核、周考核、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对于月度、半年、年度考核,按集团规定的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2)对于日考核,由法务人员自行将一天的工作安排,填写至工作微博内。相关评价,按工作微博软件内置程序执行。
(3)对于周考核,制定每周考核表。对于每位法务人员,量身定做一张每周考核表(定期更新)。每周五17:30-18:00之间自行填写,由考核专员收集,通过邮件报给法务总监。每周一9:00-9:30之间,法务总监查阅后予以反馈。集团下属产业公司的法务人员,应向集团法务部报送每周考核表。
4、奖罚原则
(1)对于尽职尽责,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为公司挽回损失,赢得利益的法务人员,予以奖励,包括行政加分、物质奖励等。
(2)对于工作失职,审核法律文件存在失误,未按法律规定办理业务,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务人员,予以行政扣分、记过、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雇。
(3)有关奖罚细则,按集团《法务部管理和考核奖罚办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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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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