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目录
一、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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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总经理、副总经理、各科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财务等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各科室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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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4、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⑴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⑵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⑶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⑷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⑴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⑵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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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⑷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⑸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⑹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⑺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⑻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⑴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⑵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⑶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⑷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⑸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⑹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⑺参与商账追收。
⑻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财务、技术科的主要职责:
⑴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⑵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⑶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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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⑸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⑹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 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