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2)

2019-04-01 19:26

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29.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30.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答题要点:(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3)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4)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31.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按照装修费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为什么?(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5)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答题要点:(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4)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2.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按照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同年6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设备到后,甲租赁公司通

知乙机械厂前去提货。当乙机械厂到港口提货时被拒《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绝,理由是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乙机械厂急忙电告甲容。(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3)依我国《合租赁公司派人解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接受人为由未及时派人前往港口提货,后来乙机械厂通所有?为什么?(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由于耽误了提货期限被港口享有什么权利?答题要点:(1)我国于1999年3月15罚款2万元。乙机械厂认为是甲租赁公司延误了提货期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339条限,向甲租赁公司索赔罚款2万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诉讼。试分析: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答题要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点: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机械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本案适用新《合担责任。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同法》。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年10月1用设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日,本案当事人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1999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年10月15日。(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4)若乙方取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械厂赔偿2万元。

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33.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甲方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置,并可优先受让该技术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0元。因为科技的专利申请权。

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36.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向某农药厂转让一种高效氯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在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一再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要求下,双方在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了在某农药厂使用2001年7月 26日,新设备运到印刷厂。印刷厂随即按该项技术秘密时,不得对该项技术秘密做任何技术改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安装设备之后进进。后某农药厂在使用该项技术秘密中为了适应生产条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对该项技术作了改进。王朝化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工技术开发公司听到后以某农药厂违约向法院提起诉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讼,要求赔偿。试分析:(1)法院会支持王朝化工技生产的设备没有完全按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于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吗?(2)请阐明法律依据和理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印刷厂要由。答题要点:(1)法院应依照《合同法》第343条求科技开发公司重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试分的规定驳回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2)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法》第343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是否有影响?(2)本案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应该怎么处理?答题要点:(1)本案属承揽合同。承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与某农药厂在所订立的高效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转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让技术合同中,约定了受让人不得对技术作任何改进的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条款。该条款实质上是对技术进步的一种限制,不利于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技术竞争和技术进步,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的无效条款。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出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起诉理由即无有效合同依据,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又无任何法律依据,法院应驳回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选择了规格。本案中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诉讼请求。

的资料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37.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运10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货物到站后,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2)本案中承揽人科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某汽车销售商领取货物,某汽车销售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的要求进行工作,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又通知托运人某汽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前来处理。直到1998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年底,某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要求提取货物。车站根据34.某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服装厂(以下简称乙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某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方)于4月初签订了便式西服定作合同。合同规定:甲纠纷,诉至法院。试分析:(1)本案中某车站核收保方提供样品,由乙方购料制作便式西服500套。每套布管费有无法律依据?(2)本案中应由谁负支付保管费料180元,加工费90元,所用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样的责任?答题要点:(1)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品相同,以所封存的样品为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乙方据。因为《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分3次交货,4月底交200套,5月底交200套,6月初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交100套。每次交货后甲方在6天内付款。4月底,甲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乙双方如期履行了合同。但5月底,乙方交付的第二批管等费用。”承运人某车站已按规定通知收货人和托运便式西服,经甲方检验,发现存在同一规格的西服领头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收货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大小不一,口袋上下左右偏位等质量问题,与样品完全间及时提取货物,承运人有理由核收保管费。(2)本不相符。于是,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双方解除合同,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人前来提取货物,乙方赔偿甲方错过销售旺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保提出,该批西服已转给某个体裁缝加工,质量问题也应管费责任,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再由个体裁缝独立承担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甲方遂向法向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此案后,进38.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行了调查取证,发现乙方于5月初与某大公司签订了出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口服装加工合同,乙方全部设备与劳动力都投入加工出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口服装中,故将制作便式西服的任务在未与甲方协商的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元。2月15情况下,擅自转给个体裁缝。试分析:(1)在此纠纷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中谁负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2)定作合同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转让中要注意什么问题?(3)此案如何处理?答题要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元。前景仓库拒点:(1)此案中乙方负有违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合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同法》第253条。因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是便式西服定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作合同。从甲方的角度来看,它是基于对乙方的技术条情,与仓库无关。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件、工作能力和信誉的信任,才与其订立合同的;而乙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前景仓库不可能空着方未同甲方协商,就擅自转让定作合同,私自让某个体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裁缝独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影响了西服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试分析:(1)赵某要求减少的质量,使甲方利益受损。(2)定作合同是一种以行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2)前景仓库在赵某拒绝为为标的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揽方可能有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需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主要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在说明理由。(3)前景仓库留置所有货物的做法是否正转让之前,承揽方应认识到转让一事不仅与己相关,而确?答题要点:(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且也与定作人的权益紧密相连,故应与定作人商量,在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立时生效。”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3)本案应如下处理:解除定作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乙方收回,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或与加工者共同承担。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对甲方的间接经济损失可适当补偿。

储费。(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35.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2000年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3)但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试分析:(1)我国

妥的。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

6

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39.A橡胶集团公司委托B进出口公司从美国C公司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B进出口公司根据A橡胶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与技术要求与C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C公司于2002年5月25日交货。5月20日C公司将设备交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定的厂房,并派人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导安装。设备安装完毕,于6月1日试运行,经过再三调试,至8月中旬设备运转仍不正常,不能拉延出合格的橡胶制品,无法达到合同的技术标准要求。后经专家鉴定,该设备在生产和设计中出现缺陷,不可能用中国原料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此,A橡胶集团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赔偿其损失。C公司辩称:合同的主体是B进出口公司,A橡胶集团公司无权起诉。另外合同签订地是在香港,中国法院无管辖权。试分析:(1)请分析该案件中的合同关系。(2)C公司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3)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答题要点:(1)本案中A橡胶集团公司是委托人,B进出口公司是受托人,美国C公司是第三人。《合同法》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因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符合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国C公司行使索赔权。(2)C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C公司将合同标的运抵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厂房,并指导设备安装,就已经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中国法院有管辖权。(3)中国法院可以运用中国《合同法》对C公司因生产和设计上的缺陷过错,判处C公司赔偿A橡胶集团公司损失。

40.甲棉纺厂与乙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贸易公司向甲棉纺厂提供未经精加工的去籽棉花100吨,依合同约定执行国家定价,并规定违约者应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执行中,乙贸易公司因单方主观上的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市场上调整棉花收购价,调整后的棉花收购价比以前有所提高。乙贸易公司提出按照提价后的棉花收购价付款,甲棉纺厂不同意,认为乙贸易公司迟延交货,负有违约责任,应仍按原定价格支付货款。乙贸易公司不同意,拒绝交货,甲棉纺厂诉至法院,要求乙贸易公司按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乙贸易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属于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依此法律规定乙贸易公司不能提高棉花价格,应按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的货款。(2)法院应判决乙方:首先,继续履行合同;其次,按合同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支付的货款;最后,支付迟延交货的违约金。


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万州房市网 三峡二手房市网介绍万州房屋登记办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