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图文

2019-04-01 21:57

拱司〔2012〕 2 号

关于评选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决定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1、评选名额: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3名。 2、评选范围: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及承办援助案件的律师、各法律服务所及承办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领导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和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各项咨询宣传活动,认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2、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自觉学习和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参加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努力帮助受援人获得合法权益。获得受援人高度评价,在年度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三、评选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总结,发掘典型,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地做好评选工作。请于2012年2月3日前将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呈报表一式二份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联系人:严洁如,联系电话:88259957。

附件:1、拱墅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呈批表 2、拱墅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呈批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律师事务所 表彰 决定

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省司

法厅、市司法局。 发:各科、室、所。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发

拱墅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

王日保 姓 名 浙江朗铭律师所在单位 事务所 王日保律师是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主任,自建所以来,他在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总是保持着优于常人的热情与执着。事实上,法律援助的案件常常需要承办律师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对于一些业务繁忙的律师来说同等的时间与精力将为他们带来相当可观的利益。与此同时,部分的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到一些费用的支出,这使得律师们常常会出现亏损。但王律师从来不计较得失,身体力行地支持法律援助工程。他对待法律援助事业的态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追求法律援助案件高品质的办理效果 在2011年,王日保律师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8件。无论案件简易或复杂,王律师都认真对待,亲力亲为,在他的眼中并无小事。 一次,一位郑女士与邻居因为空调的安装位置引起的相邻权纠纷案,王律师在接到指派后与郑女士进行了详细的交谈,了解了案件的具体的情况。郑女士说,她和丈夫已经是60多岁的老人了,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因为空调的噪音他们晚上睡不好,身体状况也差了,但是邻居方面态度特别强硬,事迹材料 双方谈不拢,他们也去找社区帮忙调解过,仍然解决不了问(不少于1500字) 题,法律的问题他们也不懂,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想到上法院。“王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啊!”郑女士说道。帮助法律上的弱者,这是法律援助的初衷,也是王律师重视法律援助的热情所在。他随即安排出时间,与郑女士一起来到她居住的小区,查看了空调的位置,并协助当事人进行拍照及其他证据的搜集。在王律师的努力下,郑女士最终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事后,王律师与所内其他律师一起去看望过经济困难的郑女士夫妇,并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平时借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郑女士一家对王律师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并且为朗铭所律师们看望他们的行为而感动。 二、积极参与律协组织的各项法律援助活动 除了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王日保律师还通过其他渠道为社会提供法律帮助。他积极参与律协组织的律师进社区活动,在繁忙的工作间,王律师每周都会去社区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按照司法局所发布的文件内的要求对每周的咨询工作进行记录。 2012年1月20日,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日保律师携所内律师积极响应杭州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 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号召,一同前往杭州詹氏骨科医院住院部随机看望几名受伤的外来民工兄弟,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他们送上温暖。在咨询服务中,王日保律师在得知其中一名病人万树林经济条件困难后,王律师随即留下了那位病人的联系方式,表示将再次前来探望。2012年1月27日,王日保及其他同事再次前往杭州詹氏骨科医院看望万树林,得知万树林已出院后,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一行人员来到万树林位于好运路的出租房给他送出新春祝福及慰问金。万树林哽咽真诚说出了“谢谢??”。 虽然,王律师及同事们仅表示了一点心意,无法为万树林解决所有问题,更不可能为所有外来工解决问题,但相信在只要尽其所能地释放热情,便能点亮更多温暖的心。 三、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的法律援助制度 一方面,在思想建设工作上,王律师为了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所蕴含的精神,每个季度都会组织所内各律师学习《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强调要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 另一方面,在强调思想重视的同时,王律师在行动上更是以身作则。作为律所的主任,王律师在所内建立起免费咨询的法律服务项目。一年365天,王律师几乎是全年无休地在所内工作,为随时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详尽的法律咨询服务。仅2011年2月,朗铭所就在王律师的带领下帮助82名前来咨询的人们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8次,为困难对象提供物品、资助0.3万元。 王律师曾在会议上说:法律援助是我们法律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爱护民生的一项民生工程,这既是我们律师的工作内容,更是我们的社会职责,所以我们要提高对法律援助的重视,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的各项活动中去。不能把法律变成束之高阁的金贵之物,应将他服务于更广大的群众。 申报单位意见 区司法局审核意见

拱墅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呈批表

单位名称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自成立以来除自身基本业务外一直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展开。尤其是2011年,我所在总结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体制,拓宽了工作范围。 一、贯彻落实和宣传《法律援助条例》 法律援助是一项法律人的事业,是一项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爱护民生的一项民生工程,更是我所对社会应当尽到的社会职责,所以我所十分重视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不把法律变成束之高阁的金贵之物,应将他服务于更广大的群众。在每季度的第一次例会上,我所都会进行一次学习《法律援助条例》的活动,学习该条例之内容,宣传法律援助之精神,强调法律援助之重要。尤其是针对新进所的年轻律师和助理,我所会定期展开法律援助相关业务的培训,比如法律文书的写作等,这使得所内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和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迹材料 二、追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高品质效果 (不少于1500字) 在2011年,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十余件。无论案件简易或复杂,我所律师都认真对待、亲力亲为,不因案情简单而掉以轻心。 一次,一位郑女士与邻居因为空调的安装位置引起的相邻权纠纷案,我所律师在接到指派后与郑女士进行了详细的交谈,了解了案件的具体的情况。郑女士说,她和丈夫已经是60多岁的老人了,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因为空调的噪音他们晚上睡不好,身体状况也差了,但是邻居方面态度特别强硬,双方谈不拢,他们也去找社区帮忙调解过,仍然解决不了问题,法律的问题他们也不懂,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想到上法院。“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啊!”郑女士说道。帮助法律上的弱者,这是法律援助的初衷,也是我所律师重视法律援助的热情所在。他随即安排出时间,与郑女士一起来到她居住的小区,查看了空调的位置,并协助当事人进行拍照及其他证据的搜集。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郑女士最终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事后,王日保主任与所内其他律师一起去看望过经济困难的郑女士夫妇,并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平时借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郑女士一家对王律师的工作态度十分满


关于评选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图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奥数练习二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