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所有人员上井后,停主、副井绞车及主、副井井口20m 范围内的一切电源。
(五)所有停电工作必须在反风演习前完成 ,由110kV 变 电所负责人把停电完成情况汇报给反风演习指挥中心。
(六)停电人员分工机运队与各采掘区队支配专人,反风前30分钟,名单报调度室。
二、送电工作
送电前请示反风演习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送电。
送电顺序为:副井绞车——8#、16#电所——采掘移动变电站及皮带硐室—— 泵房、泵站——采煤工作面和各局部通风机电源——掘进工作面电源
(一)由井下各观测组按分工负责检查8#、16#变电所的CH4情况,在电气设备周围20m以内风流CH4不超过0.5%的情况下,由瓦检人员通知8#、16#变电所电工向地面变电所电话联系供电。
(二)井下各观测组检查各区配电点的瓦斯情况,在电气设备周围2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通知8#、16#变电所给配电点送电。
(三)测试人员必须对采煤工作面、回风流进行全面检查气体情况。只有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恢复采煤工作面送电。
(四)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必须遵守以下措施:
1、恢复局部通风工作由井下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其他任何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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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擅自行动。恢复通风人员按后附分工表中负责范围进行恢复通风,责任落实到人。
2、各变电所恢复送电后,每个变电所都要有机电队人员现场负责向井下各地点送电,在未接到恢复向局部通风机送电命令之前,禁止向各局部通风地点及工作面送动力电。
3、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由一名瓦检员在前,一名通风工区送电工在后距离5m,边测边进入停风迎头,检查时携带一氧化碳便携仪及瓦斯氧气两用仪,连续检查CH4、CO2、O2浓度,如果氧浓度小于18%、严禁继续进入检查,及时汇报井下指挥中心,由公乌素矿山救护队员进行处理),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4、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及时电话汇报井下指挥中心,汇报时必须汇报CH4和CO2 浓度,由指挥员确定排放顺序,不允许同时排放瓦斯。并由救护队按后附《反风演习恢复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五)井下恢复通风前气体检查及送电分工明细(见表5)。 表5 序号
停送电单位 检查地点 瓦检员 17
电工 停送电时间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参加反风演习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反风演习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后方可参加演习。
(二)各地点停电时,必须接到反风演习指挥中心命令后方可停电,全部停电完毕后必须汇报反风演习指挥中心,方可撤离。 (三)停送电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等。
(四)因检修而停电的设备必须挂牌。
(五)恢复正常通风后,井下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 的巷道内,送电人员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联系送电。
(六)全矿恢复送电后,各单位要安排好设备的试运转工作,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附件3
反风演习恢复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反风演习后,为保证恢复局部通风机通风时的安全,针对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的掘进巷道,特制订本措施。
一、反风演习期间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的巷道反风演习期间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的巷道有:1605掘进工作面。
二、恢复通风前的准备工作
(一)井下指挥中心设在井下等候室,瓦斯排放工作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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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助救护队准备好排放瓦斯用具,在指挥中心待命。 (三)反风结束后,测定人员前往指挥中心待命。 三、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反风结束后,四采、五采、十六采的瓦斯检查工必须 最先检查上述可能出现瓦斯积聚地点的瓦斯情况,以便采取相应 措施进行处理。
(二)经检查若上述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由通风队和瓦斯检查人员负责就地排放,排放完毕后通风队管理人员通知井下指挥中心。
(三)经检查若上述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并汇报指挥中心。
(四)井下指挥中心接到瓦斯积聚的电话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 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瓦斯积聚区域。
(五)设置警戒后,井下指挥中心指定一名通风专业组成员带领救护队到需排放瓦斯地点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六)瓦斯排放前,在瓦斯积聚巷道与全风压通风巷道风流混合处悬挂一台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台瓦斯、二氧化碳两用仪,并由救护队检查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七)瓦斯排放前,须先检查瓦斯。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 开动局部通风机。
(八)瓦斯排放时,救护队通过在新鲜风流处调节风筒错口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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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控制风筒出风口风量,从而控制瓦斯排放量。当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应立即通知控制风流人员增大风筒的错口,以便减少向瓦斯积聚巷道的供风量,确保瓦斯积聚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巷道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九)瓦斯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 后,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十)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井下指挥中心指定的通风专业
组成员应及时通知井下指挥中心,由井下指挥中心通知采区变电所恢复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十一)警戒人员接到撤岗的通知后方可撤岗,其他施工人 员方可进入。
四、有排放瓦斯可能性掘进工作面的排放路线
1605掘进工作面:16#轨道下山局部通风机→1605顺槽→1605掘进工作面→1605顺槽→16#运输下山→联络巷→16#轨道下山→联络巷→16#回风下山→16#总回风巷→地面 附件4
下令工作人员入井
了解井下各停风地点恢复送风、电情况了解井下各工作地点气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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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风演习操作程序
10:30下达井下人员撤离命令 11:00落实井下各水仓排水情况
11:30落实井下人员撤出情况,同时落实井下停电情况,落实井下反风监测人员就位情况
11:40落实主要通风机准备情况 12:00下达命令1#风机反风
15:00下令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宣布反风结束附件5
主要通风机反风前、反风后通风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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