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是否及时审核工程施工方案及“三措”,并下达工程任务开工通知单。
(4)是否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纠正违章行为并进行处理。
(5)各类安全报告、简报、报表撰写是否准确,报送(发放)是否及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完善、补充;
(6)对施工项目的例行检查情况是否有记录或检查通报;
(7)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认定是否客观、公正,是否有调查记录、处理结果和相应通报;
(8)对企业大修、技改项目执行情况的督查是否有计划、有实施,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9)是否定期抽查施工工作票,确保覆盖面达80%以上。
(10)工程材料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执行。 4、工程部
(1)是否及时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按要求完成任务。
(2)是否及时编写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及工程材料计划、工程进度计划。 (3)工程竣工时是否有完善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安装报告、试验报告、中标书、竣工图纸、有关文件和协议书等。 (4)是否积极配合经营部履行工程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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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出现完工后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抢修维护; (6)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矿工现象; (7)是否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程,无习惯性违章;
(8)安全活动是否流于形式,是否不规范或没有按时完成,安全文件下发后,是否没有及时学习; (9)工作票合格率是否百分百;
(10)办公室卫生是否定期打扫,是否有值日表;
(11)施工过程中,是否文明生产,是否优质服务,是否遭到客户投诉;
第五章 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 各部门薪酬总额分为基本薪金和绩效薪金两部分。基本薪金发放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绩效薪金纳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薪金和年终绩效薪金。
第十四条 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薪金、各种奖励挂钩并作为部门、员工奖惩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绩效薪金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各部门月度绩效薪金总额=标准分值金额×该部门绩效考核实际得分×部门员工人数×部门绩效薪金平均系数。
(二)各部门年终绩效薪金总额由经营综合部提出、报经理办公会确定。 员工的当月绩效薪金由上月的考核结果确定。 (三)个人所得税由单位代缴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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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 对于各部门出现未列在考核指标范围内工作失误的情况,可参照同类指标予以扣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经营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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