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连海联实业公司是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型企业,2月国内产品销售额为100万元,国内采购材料进项税额为17万元,当月出口货物一批,离岸销售额为900万元,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为600万元,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0%,且出口销售不能单独记账,出口退税采取免抵退税政策。
问(1)该企业当月对该批出口货物应采取来料加工的方式划算还是进料加工的方式划算? (2)若企业退税率有所提高,其它财务指标都不会在近期发生变化,那么退税率提高到多少,对企业采取进料加工更有利。
(1)法一:∵出口货物退税率10%<出口货物征税率17%
∴根据进出口增值额×(税率-退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 (900-600)*(17%-10%)=21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17万元 ∴采取来料加工方式有利。 法二:进料加工的情况下:
出口产品不予抵扣进项税额=(900-600)*(17%-10%) =21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0.17-(17-21)=21万元 则当期不仅不退税,还应纳税21万元。 而当来料加工时,则不征不退。 可见应选择来料加工的方式。
(2)根据式子进出口增值额×(税率-退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
(900-600)*(17%退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17万元时,采取进料加工方式有利。 求得退税率>11.33%,即当企业的其他情况不变而退税率在11.33%以上时,采取进料
加工方式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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