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7.处臵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监理员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 5.处臵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 6.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2.1.1.4 房屋建筑工程的房建专业,其他工程的主导专业
- 6 -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仅能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工作。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监项目在本专业密集施工期间,只能在一个一级、二级或两个三级工程中开展监理工作,非密集施工期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一级、二级或三个三级工程。
2.1.1.5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如需变更,应满足以下条件,并在书面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7天内,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变更后人员的业绩、考核分数、资格、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变更前总监的中标标准要求,并到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人员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1)主动辞职或调离原从业单位的;
(2)因死亡、重病(伤)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3)因管理原因导致所监理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4)工作不称职,无能力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5)失去执业、从业资格的; (6)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更换的情形。
2.1.1.6 项目监理机构应该将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公司任命文书原件存放现场备查。 2.1.2 项目监理机构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的总体职责是:
(1)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
- 7 -
(2)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
(3)代表监理企业在工程现场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管理考核,对实施考核扣分仍未按规定整改或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应由项目总监报监理企业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后5日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编写完成监理机构职责,主要应包括:监理人员职责,工作制度,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分包、用工和造价管理,协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2.1.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考勤
2.1.3.1 监理企业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考核。
2.1.3.2 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日常管理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须在所有任职项目累计考勤考核天数不少于20天的前提下,在每个项目的考勤考核天数不得少于7天。
2.1.3.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月在所监项目的考勤考核天数不得少于20天。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身份确认、更换、停止考核及考核结果使用等参照总监理工程师有关考勤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2.1.3.4 外地入青监理企业驻青机构的驻青负责人、驻青技术负责人的每月在青在岗天数不得少于15天,其他人员的每月考勤考核天数不得少于20天。 2.1.4 检测设备
2.1.4.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及工程所在地的环境条件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
- 8 -
定,配备卷尺、靠尺、塞尺、游标卡尺、水准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混凝土坍落度测定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电阻测定仪等基本检测设备。特殊工程监理还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全站仪等相应的检测工具。
2.1.4.2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检测设备,督促施工单位配齐施工现场必备的检测设备。 2.1.5 熟悉合同文件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等资料。当发现合同文件中有错误或各合同文件之间有不一致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协调处理。 2.1.6 施工环境条件调查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合同文件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环境情况。当发现施工条件与合同文件有不一致、周边环境可能对正常施工产生较大影响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协调处理。
2.1.7 监理文件资料签章
2.1.7.1 下列表式中,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章
(1)A.0.2工程开工令 (2)A.0.5工程暂停令 (3)A.0.7工程复工令 (4)A.0.8工程款支付证书
(5)B.0.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6)B.0.2工程开工报审表
- 9 -
(7)B.0.3复工报审表 (8)B.0.8分部工程报验表
(9)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0)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11)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
(12)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13)C.0.2工程变更单 (1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15)对分包企业资质、进场材料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应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章资料
2.1.7.2 下列监理文件资料应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F.0.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3)F.0.1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 (4)监理规划(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5)监理工作总结
(6)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加盖公章资料
(7)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应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的资料 2.2 监理规划编制
2.2.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
2.2.2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