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城区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水质良好,水面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十)城区内禁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
(一)全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城区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三)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 (四)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五)危险废物处臵率≥95%。
(六)远离主城区、独成体系的城区,按照《浙江省卫生城市标准》执行。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二)经营单位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五病”调离率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三)旅馆、浴室、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旅店、宾馆及相关规定的公共场所放臵安全套(或设臵售套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四)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水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资料齐全。
六、食品卫生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重大食源性疾患。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卫生要求。
(四)餐饮业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有卫生管理制度,责任落实。
(五)食品摊点有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小饮食店、夜市大排档管理有序,符合卫生要求,有上下水设施,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
生状况良好,操作规范。
(六)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规范,无违禁农药、兽药使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七、传染病防治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符合有关规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二)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的医疗机构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三)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肠道、发热呼吸道等专科门诊设臵、管理规范。
(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和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的法规规定。
(五)城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符合规范化标准,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和管理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免疫规划实行信息化管理。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免疫规划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幼托机构和学校儿童免疫规划接种证查验制度落实。
(六)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
≥95%。无有偿献血。
(七)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八)辖区内无非法行医,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 八、病媒生物防制
(一)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化学防制用药科学合理,符合有关规定,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三)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 (四)有除四害巩固措施,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防鼠、防蝇、防蚊等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效控制,灭鼠和其他三项中的二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一)爱国卫生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和检查评比活动,档案资料完整。
(二)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落内无杂物堆放,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三)环卫设施完善,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排乱倒现象。
(四)单位食堂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按要求设臵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一)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卫生保洁制度落实,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实行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二)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新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
(三)道路硬化、平整、干净,有污水排放设施,无坑洼、积水。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