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区要有职工学习和娱乐场地。
4、施工现场应设立夜间巡视人员,确保材料设备的安全。 5、危险物品储存等重点防范处所落实有专人负责的治安防范责任制。
八、保健急救
1、较大的工地必要时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巡回医疗。一般工地应设有保健急救器材、医药箱及一般常用药,满足急救。
2、现场必须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急救措施,培训急救人员便于及时抢救,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及防粉尘、防噪声措施。 2、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作好周边居民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3、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体。
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文明工地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布局合理,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
害公众利益。
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
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路局职工住宅建设工程管理水平,落实各项生产制度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确保路局职工住宅建设工程在安全状态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所管理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活动。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指挥部主管安全质量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安全质量的检查工作,并组织召开每季度安全质量分析会。
第四条 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安全质量检查的主要责任部门。会同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
第三章 检查
第五条 指挥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及监理站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并限时处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同时检查安全质量,并在指挥部周工作例会上汇报施工安全质量情况。
定期检查:1、每两月由指挥部组织,工程部牵头有关部
门、单位人员参加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平推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局领导并在局房建系统内通报。
2、每季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质量管理考核。
第六条 检查记录
指挥部、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必须形成文字记录,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附件1)。对惯性和重大的安全质量问题填写《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附件2),并在每次安全质量考核时扣除总分值的5分。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确定整改复查人及复查时间,填写《安全质量隐患整改复查记录》(附件3)及时销号,实行闭合管理。
第四章 检查考核标准
第七条 指挥部安全质量考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范、标准为依据,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住宅建设指挥部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附件4)进行评定。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安全质量进行考核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良:半年度安全质量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 合格:半年度安全质量综合评分在70--79分。 不合格:半年度安全质量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
第五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工期考核: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进度滞后15日内的扣5分,滞后30日内的扣10分,超过30日的列为不良行为。
第九条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详见附件4 。监理单位考核详见《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监理考核细则》(附件5 ,已下发)。
第六章 奖罚
第十条 指挥部充分发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示范作用。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报路局领导并在全局房建系统通报。对优良、合格项目将予以奖励,对不合格项目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在安全质量生产过程中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被列为不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安全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