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中常见问题及防范(2011.11整理)(1)(2)

2019-04-02 17:20

4、进度的套价工程量与计算稿中的工程量不一致的问题。这个问题很普遍,几乎每一期进度都有这样的问题发生,而且很多是套价量比计算量大。我们要求是套价与计算量要一致,要有套价量的汇总来源依据。在这里提出以引起大家的重视。

5、砌体与墙柱的拉结筋,需预留,却计取植筋的费用。这个问题很普遍,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故不预留拉结筋,或者只留一点,而是后期施工时焊接或植筋。这个是施工单位自身采取的施工措施,并非甲方要求的,所以不应该计取植筋费用,按墙体拉结筋计算就可以了。

恒大华府主体及配套工程砌体部分拉结钢筋属于预留项目,不应计取植筋费用,共多计进度造价14.44万元。其中:36-37#栋9.37万元、38#栋3.28万元、39#栋1.79万元。

结算常见问题

一、 工程量计算错误 (一)软件算量方面:

1、目前的结算算量,大部分的都是用软件算量,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构件的输入发生了错误,如钢筋的直径、间距输入错误,板的厚度输入错误,梁的截面输入错误、标高输入错误等情况,这种错误导致的工程量错误一般都较大。

2、用软件算量时在绘图时已计算,在单构件时又重复计算,如飘窗钢筋,上下飘板绘图区配筋与单构件配筋重复计算

3、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长度:送审结算均按照伸至暗柱对边弯折15d处理,而根据竣工图纸详图显示,剪力墙伸入暗柱如达到直锚LaE,则不需伸至对边弯折,因广联达钢筋计算软件无此节点选择,后采用EXCEL表格调整差值

4、直径10以下的钢筋不定尺,在钢筋设置中注意修改 5、马镫筋计算有误,马镫筋应及时签证且判断合理性。

6、连梁侧面钢筋根数不应直接按墙筋间距输入。连梁侧面钢筋根数不

能直接按墙筋间距输入,计算根数多,应该指定根数

(二)重复计算工程量

1、很多地区的阳台模板是按投影面积计算,在梁模板计算中未扣除所有阳台梁的模板,梁模板重复计算。(有一个工程仅一单元就多算了30万元)

2、计算砌体时未扣除厨卫反梁、圈过梁、构造柱砼的量,导致砌体工程量多算,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错误。 3、地沟盖板处不需要做地面垫层。 多去现场,明确现场实际做法 4、

(三)实际没有施工的项目,计算了费用

1、内墙面粉刷工程量:电梯井内壁未抹灰,管道井只在设门洞的管井内抹灰,故扣除电梯井及卫生间等部分管道井抹灰面积。

2、天棚抹灰工程量:吊顶部位天棚未抹灰(如:电梯厅及前室天棚、客厅公共走道天棚)

3、图纸汇审说,塔楼伸缩缝处外墙装饰按随砌随抹,实际没有抹灰 4、外墙保温工程量计算应扣除两栋之间的施工缝面积、及墙外凸出部分面积、阳台间墙、空调板侧壁等实际未做保温的面积。

二、子目套价错误

1、有些省份的定额外墙贴砖子目中已包含抹灰含量,但在套价时又单独套一次墙面抹灰子目,有一个结算因此项多算31.7万元。

2、土石方天然密实体积、松方体积、松填体积等不同状态体积的换算。一般的土石方综合包干单价,都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的,部分后期土石方的转运等签证,是按开挖后的堆积体积计算的,直接按定额的挖运等子目套用,或按合同综合包干单价计算不妥,建议参照当地定额规定的系数折算后计费。

三:施工界面不清,重算

1、、某工程一层大堂设计增加门垛,装修竣工图上有该部分工程量,主体施工单位在结算时也报了该分项工程。经询问工程部,但由于现场人员的流动和时间太久而无法明确,后经多方协调,两家施工单位协商按装修单位和主体施工单位平分该项工程量,涉及金额约6.5万元。

2、某室内精装修工程工人房铝合金门实际为铝合金门窗公司施工,而在精装修工程合同清单子目中列有该项目工程量,结算中计列了该项费用,涉及金额约10.28万元。

3、某某工程内墙面、柱面、天棚刮腻子均由宝斯达施工,其余部分腻子由主体单位施工,但计算时未分清界面,导致计算给主体单位的工程量偏大。

四、材料问题

1、以转扣签证单形式办理的甲供材料调拨,其调拨材料应参与甲供材加权平均价的计算(调入的增加,调出的扣减)。如天下首期工程中的西瓦,调拨给其他单位的批次的单价较高,计算加权单价时未扣除相应批次,导致结算单价偏高。

2、甲供材料的实际领用量比定额消耗量小得多,如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等。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极可能是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所以建议在定额计价时材料量按实际领用量计。

3、装修材料价格的确定:在一个大的装修工程中,因为甲供材的数量及种类较多,甲供材一般是分批分次供货,各批次的价格又不尽相同,预算部在核对甲供材供货价格时,往往只用了一两批次的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正确的做法是全面核对甲供材供货清单,将同一工程里面所有同类型、

同型号的供货价加权平均作为结算价。主体的甲供材计算也类似。

4、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实际施工中更换了价格相对便宜的约定品牌材料,结算仍按原合同中报价结算。

案例分析:某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形式订立了合同。而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将主材更换为价格相对便宜的约定品牌材料,但是在报结算时,施工单位仍然按原合同价格结算。我们在审核过程中,通过仔细查阅合同条款发现合同中有约定:铝型材价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可以调整固定单价,同时约定玻璃等材料实际使用非报价的材料,可以从约定的品牌中更换(报价中同时提供了我方认可的,可以在使用中更换的材料品牌和价格),并调整价格。根据合同的调价方式,对施工单位所报单价进行了调整,仅此一项最终核减约32.93万元。

二、资料方面

1、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有一个工程地台施工钢筋网,有二张联系函除了钢筋的直径不同,一张为A12,一张为A8,其他的一模一样,连瑕疵都一样。用A12与用A8造价相差18万元。

2、在结算过程中对于措施项预算部最好能收集提供实物资料(照片、纸质资料)。

例:脚手架、安全防护、抹灰时墙体部位不同实体相接处所加的钢丝网片、措施钢筋等。

预决算审计部 2011.11.28


进度中常见问题及防范(2011.11整理)(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9届高中语文备考热点重点难点专题透析专题2文学类文本阅读专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