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管司医院质量监测系统数据对接工作通知 发件人: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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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MS医院数据对接工作说明.pdf 即将过期)
各三级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医院日常监管,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卫生部医管司于2011年7月印发了《卫生部医管司关于开展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网络直报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管评价便函〔2011〕116号),要求200家试点医院利用医院质量监测系统(以下简称HQMS)上报医疗服务数据。
试点工作期间, HQMS研究中心利用收集的医疗服务数据为医院评审评价和优质医院创建的工作方向与评审标准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并在手工填报的基础上,研发了数据对接标准接口。目前,部分试点医院已经利用标准接口完成了数据对接,实现了数据的自动上报,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根据《卫生部医管司关于开展医院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医管评价便函[2012]105号)要求,各三级医院需要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实现病案首页数据对接工作。HQMS研究中心提供标准数据对接接口,数据抽取转换程序由医疗机构组织软件开发人员自行完成。鉴于数据对接工作的复杂性,要求医疗机构管理层大力推动,信息科、医务科、病案科等多部门积极配合。
具体获取数据对接标准及相关文档操作如下:
1、 医院数据填报联系人登录HQMS系统,点击“数据对接账户申请说明”菜单项,阅读数据对接说明;
2、 点击“申请数据对接测试账户”按钮,系统将发送数据对接测试账户和数据对接相关文档至贵院数据填报联系人邮箱;
3、 请医院数据填报联系人将账户信息和文档转交给相关负责人员使用。 数据对接相关文件列表如下: 《HQMS数据对接软件开发说明书》 《HQMS数据对接接口标准》 《数据对接接口校验规则》 《RC020-ICD-10诊断编码》 《RC021-ICD-10形态学编码》 《RC022-ICD-9手术编码》
数据对接示例程序(Java版本).zip
卫生部医管司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研究中心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