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四)辖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五)驻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和技术优势,承担和协助开展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加强对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辖区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与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院应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应包括社区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区组织和居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社区或单位的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社区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街道办事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辖区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社区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社区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社区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十一、街道办事处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各科室主要工作如下:
(一)爱卫办:加强社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社区中的安全员、楼长、保安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社区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社区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社区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
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
(二)爱卫办: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社区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病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三)综治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四)党政办: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负责采购、接收、分配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落实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开展自救和互救。
十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 (一)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二)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三)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四)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社区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五)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六)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设备。 (七)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社区居民正确使用。
(八)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九)根据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居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十)指导驻辖区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辖区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十三、驻辖区单位
(一)按照辖区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