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中山大学88周年校庆“五四杯”
学生组排球竞赛规程
一、决赛时间: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
上午9:30开始比赛(同时抽签分组)
二、竞赛地点:南校区英东体育馆内和室外排球场 三、参加办法:
1.2012年各校区“五四”杯排球赛东校区前三名、北校区第一名及南校区和珠海校区前两名的队伍。
2.以院和直属系为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3.运动员资格:必须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中按照国家体委、国家教委规定的单独招生办法入学的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山大学本科学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竞赛办法:
1.采用交叉淘汰制,通过抽签分组,各校区第一名为A组,第二、三名为B组,A组与B组进行交叉。
2.决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3.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排球规则。
4.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零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C、Z值,高者名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如遇C值相等则计算Z值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男、女队各奖励前八名,名次得分分别为:9、7、6、5、4、3、2、1分,按双倍得分计入代表队总分。
六、比赛服装及比赛用球:
1.比赛服装: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号码要符合规则要求,队长服装要有标志,自由人的服装要有明显的区别。
2.比赛用球:采用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长虹”牌长虹VC5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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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
3.比赛服装、交通费和此次比赛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伍请准确填报参赛队员名单,开赛后不得随意更换。
2.当值主裁判检查比赛资格,参赛队员要带上学生证备查,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守力 联系电话:1592048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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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中山大学88周年校庆“康乐杯”
学生足球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另文通知,校运会开幕前完成比赛。 二、参赛单位、运动员资格: 1、以各院(系)组队报名。
2、队员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及研究生。赛前5分钟检查队员学生证,无学生证不得上场。
三、参赛办法:
1、每队限报队员14名,教练员1名,领队1名,各参赛队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必须穿统一的比赛服装。
四、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赛) 1、由于时间原因,各校区不组织安排预赛。可由该校区学生足球协会根据上一年“院系杯”比赛成绩或直接由足协选派两支院(系)代表队直接参加总决赛。(需注明冠亚军)
2、如各校区足协组织进行预赛,每队的参赛队员不能跨校区参加本院(系)的比赛。
第二阶段:(总决赛)
1、各校区第一名进行抽签交叉赛,决出1—4名;各校区第二名进行抽签交叉赛,决出5—8名。
2、进入决赛阶段的球队,队员将不限制校区归属,该院任何校区的队员都可参赛; 3、如果出现同一院系队在两个校区都获得决赛资格,那么该院系队只能出一支队伍参加总决赛,另一名额由该校区按名次依次类推。
(二)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判对方3:0获胜。积分多者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决出名次:
(1)积分相对的相互之间比赛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对的相互之间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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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分相对的相互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再相等,则抽签解决。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为8人制,比赛换人不限,但下场队员不得再上场。
(五)比赛全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六)进入淘汰赛后,如全场比赛双方均未进球,将直接进行点球决胜(各队派3人进行点球决胜,如3人踢完后仍平局,则进行1+1的方式决出胜负)。
(七)每场比赛上场的留学生不得超过1人(除国际交流学院)。
(八)比赛服装,各队须备至少一套统一颜色及式样的比赛服,上衣前后正中须有规定尺寸前15cm,后20cm高)的号码。
(九)比赛使用5号球。
(十)特别提示:运动员必须穿布面胶钉球鞋,皮面足球鞋不得上场比赛,包括碎钉足球鞋。
(十一)比赛迟到10分钟,判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每队比赛至少上场5人,否则判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
(十二)运动员比赛时,凭学生证上场比赛。
(十三)如比赛中有违反体育道德、涉嫌打假球、贿赂裁判的球队,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取消该学院后两年校级比赛资格。
(十四)如比赛中出现漫骂观众、裁判员、对方队员及本方队员的球员,将视其情节轻重,取消其所在学院队的比赛资格,并取消该学院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后两年校级比赛资格,并对该学生进行相应处分。
五、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9日。各校区足协将该校区冠、亚军学院(系)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各校区体育系办公室。(报名表包含领队、教练、队员名单及联系人电话、邮箱)
六、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双倍计分,并于2012年11月17日凭学生证自行到田径场主席台下,大会奖品组领奖。
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竞赛委员会 八、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九、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总负责人:张晓宇老师 E-mail:becklove@126.com QQ:2688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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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中山大学88周年校庆体育节 教工田径、趣味田径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12年11月17-18日(趣味田径项目开幕式后即开始) 二、比赛地点
中山大学南校区英东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 1、田径
男子:100米、跳远(3米板)、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跳远(1米板)、铅球(3公斤)
男女混合4×100米接力(2男2女)、4×400米接力(2男2女)。 2、趣味田径
托球接力(男女混合)、5人6足跑(男女混合) 四、参赛资格
1、中山大学正式教职工,包括在职研究生和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工均可参赛(请带工作证或工会会员证备查)。
2、在职研究生只能参加教工组比赛。
3、各参赛教职工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由各分工会、部门工会负责人报名时负责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五、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托球接力为网球拍托网球迎面接力,每队限报4人组成一组参赛,其中女队员不少于2人;5人6足跑每队限报5人组成一组参赛,其中女队员不少于2人。
2、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2人,接力报1队(男女各2人)。
六、比赛规则 (一)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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