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 一、会员费
二、向学校申请的专项经费;
三、协会通过社会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四、学校部门的资助;
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协会的捐赠和赞助。
第十八条 协会经费使用坚持合理使用,账目公开的原则。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管理条例:
一、协会经费交由会长、副会长专人保管,凡经费开支需正式发票方能批准,经费保管人员需妥善保管各类发票凭证,每月结算,每月大会审查;
二、凡需较大金费开支时,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策划书,待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如开支经费较少,只需会长审批即可通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协会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协会理事会。
湖北文理学院影视化妆艺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