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整理]
通安全管理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是在公安部门对机动车和驾驶人及交通活动尽到了普遍的管理义务之后,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在运输经济活动中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权在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享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权,也负有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应该反省和检讨,而不是到处推托。交通部门要依法行政,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包揽自己没有职权、没有能力管理的事务。按照法治的原则,越权就是行政违法。我们原来在安全管理上很多的行政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四、交通部门应该怎么做?
虽然如此,毕竟道路交通安全与道路运输密切相关,道路交通安全人命关天,交通部门不能无所作为。因此,交通部门应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研究好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不要随意给自己增加义务,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做吃力不讨好而且违法的事。在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很多,同时安全设施是否完善,也是广义上的交通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这方面工作。
二是要加强宣传,意思准确、口径统一地宣传好法律法规,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和理解交通部门的职能,改善自己的处境。现在有的宣传材料非常无知,模糊了公安、交通部门的职责界限,无形中增加了交通部门的责任,实际起了反作用。
三是要对一些不合理的责任分配、莫名其妙的“责任书”、没有法律依据的“告诫与问责”要依法、据理力争。自己该负的责任责无旁贷,
第 6 页 共 8 页
仅供参考[整理]
自己不该负的责任边都不沾。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真的要对政府部门问责,应当是对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问责——由于该部门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严重阻碍了包括道路运输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交通部门是“负责任”的部门,但不乱负责任,更不应“背黑锅”!
四是在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对于超出管辖或者职责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安全问题,应该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或者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在道路运输管理中,如果发现有公安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问题的,应当照此办理。
第 7 页 共 8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