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1年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老海埂路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7) 土方开挖时,如遇坑壁局部坍塌,应及时回填。
(8) 距设计基底开挖面以上300mm的湿土、淤泥、流砂,采用人工清挖;地梁、承台均采用人工清挖,以确保基底土不受扰动及准确保证尺寸。
(9) 基坑土方开挖完后应会同甲方、监理、设计共同验槽,办理隐蔽验收签证手续后方可进行桩头处理及垫层施工。
(10) 若基底土质需要换填的,采用砂石换填,换填时砂石料必须按4:6砂石级配经搅拌机拌制均匀后分层回填、夯实,换填后的土层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干容重和压实系数要求,。 (11)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及环境条件,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要求降低至开挖面以下0.5~1m,然后再开挖。
(12) 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离基坑支护边线400mm,距离冠梁外边500mm,高度为1800mm,防护栏杆及斜撑均采用?48×3.5钢管,其中立杆距离为@2000mm,横杆为@500mm且距地面200mm开始布置。斜撑长约3700mm距离为@4000mm。立杆支座采用150×150×12钢片,钢片四角用膨胀螺丝固定。具体详见《基坑支护防护图》。 (13) 土方开挖时,冠梁上需设置预埋件, 预埋件采用?48×3.5钢管,间距@2000mm,埋入深度300mm,外露200mm。
5、降水井施工
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及现场施工情况,土层中含有大量湿土、淤泥、流砂,因此增加了土方开挖的施工难度。为使土方能正常开挖及清运,我方在基坑中设置降水井,具体详见2012年3月16日编制的《昆明市2011年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批次(三标段)--昆明市老海埂路片区(16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降水井专项施工方案》。
6、土方开挖要求
1)本工程土方开挖量与外运量大,且土层中大量含有湿土、淤泥、流砂,土方开挖又要配合支护施工,需配置好合理的机械及人力,并做好统筹安排,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分段、分块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施工顺序应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土方开挖原则:按照“时空效应”理论指导挖土支撑,要求做到“分层、分块、对称、平衡、限时”开挖支撑。将基坑开挖造成的周围设施的变形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土方开挖又要配合支护施工,土方开挖至锚索设计标高以下0.5m时,人工清理桩身泥土,后施工锚索,需配置好合理的机械及人力,并做好统筹安排。
3)本工程土方开挖必须在止水帷幕桩、降排水(含超前降水井施工)、基坑支护设施完成后方能施工,基坑开挖中大量含有湿土、淤泥、流砂,需配合坑内集水坑汇集坑内水,进行抽排水。基坑开挖中进行抽排水时需密切结合坑外沉降观测及水位观测进行,发现沉降应及时做好应急措施。
5)坑顶周边严禁超堆荷载,而且施工中用机具设备停放位置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离坑边的距离要根据设备重量等进行计算处理后再投入使用。挖土时先挖四周的土,做好支护体系后再挖中间的湿土、淤泥、流砂。整个基坑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1.5m左右。基底清挖至设计底高程上0.3m;基底以上0.3m厚的土层由人工清挖至设计标高;地梁、承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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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土、淤泥、流砂)采用人工清挖,堆放后用挖掘机装车外运。
6)土方开挖要紧密配合支护施工,在每一次土方开挖时均应先沿基坑四周开挖一条宽8.0m,深3m左右的沟槽作为支护施工工作面,严禁夜间开挖护壁。并根据开挖土层情况采用不同开挖方法,遇粉砂、粉土时必须采用间隔开挖,挖土时要有专人指挥,放出开挖线。土方开挖严禁倒挖、超挖,开挖深度、长度由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确定,下层土方开挖必须在上层支护体系施工完成两天后进行,其它必须符合基坑开挖验收规范及施工的要求。
7)挖土时派专人指挥,夜间施工不能鸣喇叭,以免影响居民休息。在出入口处浇筑200mm厚的混凝土,尽量避免车轮粘上泥土,在出口处安置水龙头,发现车轮上粘土马上冲洗。挖土时派专人在运土出口处检查装土情况,发现松散及不稳固的土块马上清除。
8)土方开挖是一种卸载过程,其开挖过程就是应力的释放过程,即由开挖前的静态平衡发展到动态平衡状态。如果坑开挖后暴露时间太长或基坑积水,或孔隙水压力升高,都将明显降低土体的抗剪强度,导致基底隆起、边坡失稳、支护结构位移等。因此,基坑开挖过程中,要严格做好降排水工程,基底开挖至标高后应尽快进行基底检查、基坑封底和基础施工,尽量减少基坑暴露的时间。
9)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夯实施工。
四、基坑支护位移变形监测
具体监测要求详见2012年03月06日《昆明市2011年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批次(三标段)——昆明市老海埂路片区(16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
1、安全管理及防护技术措施
(1)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要求放坡,并应派专人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稳定状态,如发现异常现象(裂缝或部分坍塌等)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同时向项目部的有关领导汇报。
(2)基础开挖时,应在基槽周围临边不小于1.5米处沿槽边四周设置1.2米高防护栏和警示灯。人员上下必须架设支撑靠梯并采取防滑措施。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米,两台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进行,严禁挖坡角或逆坡挖土。
(4)地表上的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5)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运走,坑顶周边的堆载距离及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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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材料堆放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规范要求内不能超重,料场布置与基坑支护结构的关系详见附图、附表《基坑支护阶段施工平面布置图》。
(7)为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部分位置采取满铺塑料布,基槽上口挖排水沟,基槽底部挖排水沟集水坑。
(8)严禁施工人员从槽顶抛扔材料、物品以防伤人。
(9)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 (10)现场施工机械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2、文明施工及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地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建立门卫制度和巡逻护场制度,设专人两班制昼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携带施工材料进出场的人员和车辆要开出门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联系业务的其他人员要进行登记,经门卫许可后方能进入。
施工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域分隔开,对施工现场内进行绿化布置。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及时清运;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并安排专人每天清扫现场。现场设吸烟处,在明显位置贴吸烟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处,现场其他地方禁止吸烟。
3、土方开挖安全应急预案
详见2012年03月06日《昆明市2011年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批次(三标段)——昆明市老海埂路片区(16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4、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本项目管线较多,有煤气管道、通信管线、自来水管等地下管线。须做好对临近管线的保护措施,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监测,确保管线和道路的安全。
1、基坑边坡开挖前对所有有关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要求开挖时候必须小心谨慎,避免对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造成损害,严禁出现不按方案、操作规程及交底管理和操作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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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地面管道及开挖后外露的地下设施及地下管线须做妥当保护,并悬挂醒目警示标志牌。
3、基坑边坡施工前,对所有外露的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均应该作严格保护。避免基础施工时对其造成损害。
4、基坑边坡施工中,设专人对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的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待排除问题后,方可以继续进行施工。
5、对地下通信电缆(光缆)、电线等应用钢管或混凝土管增加保护套管,以防止受到击打或拉断,同时采取防水防腐蚀措施。对地下给排水管、煤气管等应采取加固措施,如增加支座、增加保护套管或沿管线砌筑承重管沟进行保护等。
6、在土方开挖过程中,若发现地下有文物,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好现场文物的保护工作。
六、质量管理措施
1、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管理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专职质安员为主的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定期召开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工作会议,针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题讨论,落实施工质量措施。
2)层层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签定质量管理合同,所有管理人员人人负有质量责任。 3)严格坚持工序质量“三检制”,做到上道工序不达标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在施工中,确保质量体系的全面贯彻运行并保证畅通无阻。 5)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质量管理条例
①《工程质量奖惩细则》凡违反操作规程和不按规范进行施工的,均按该细则进行处罚。 ②《隐蔽工程验收办法》凡未经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理、设计、质检等单位验收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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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验收工程应由施工班组及施工员先自行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通知质检员核检。再请业主代表、监理代表共同进行检查隐蔽。重要部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隐蔽工程应真实、可靠,数据清楚的反映隐蔽工程实际,隐蔽工程内容由施工员认真填写。
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审签后交建设单位及监理人员签认,方可进行隐蔽作业,隐蔽工程签认应及时办理。
6)在施工过程中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7)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2)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内业、质安员认真学习有关规范、验收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熟悉图纸,做到心中有底;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及测量组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作好验点、放线准备。
2)认真作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操作人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执行。
3)严格按图施工,凡因施工或业主要求变更,必须办理设计变更通知或核定单,经设计同意后,才能施工。
4)严格技术复核制度、轴线、标高测量施测后,应由施工员、质量员复核,隐蔽工程应由监理、设计方、业主共同检查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5)技术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各种记录、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内业员要整理好各种资料,施工员作好施工日记。
6)认真作好各种施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3)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0㎜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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